促進就業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頭等大事
溫家寶
就業是民生之本,促進就業是安國之策。黨中央、國務院始終高度重視就業工作。特別是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們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堅持把促進就業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頭等大事,確立了就業優先發展戰略,制定實施了具有中國特色的積極就業政策,健全了促進就業的法律體系,構建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促進就業的體制機制框架,建立了面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培訓體系,形成了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體系。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促進就業創業的方針政策,加大了工作力度,在勞動力總量增加較多、就業壓力很大的情況下,就業工作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新成就。
——我們努力保持了就業規模持續擴大和就業形勢基本穩定。2003年至2011年的9年間,全國城鎮新增就業人數累計達9800萬,城鎮登記失業率始終保持在4.3%以下的較低水平。在世界上人口最多的發展中國家,實現就業規模持續擴大和就業形勢持續穩定,是中國就業史上的輝煌篇章,充分體現了社會主義制度的巨大優越性。
——我們妥善解決了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再就業問題。通過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3000萬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得到妥善安置,先后有2800多萬下崗失業人員順利實現再就業?;窘鉀Q國有企業改革遺留的下崗職工再就業問題,有力促進了國有企業改革發展,有效保障了社會安定。
——我們穩步推進數以億計農村富余勞動力有序轉移。堅持實施統籌城鄉的就業政策,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積極推動農業勞動力有序轉移,2011年底全國農民工總量達到2.5億多人,比2003年底增加1.39億人。有力推動了我國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進程,大幅度提高了農民收入,極大地改善了農民生活。
——我們有效化解新一輪青年就業高峰的壓力。面對以高校畢業生為重點的新成長勞動力就業高峰期的到來,我們及時調整工作重點,堅持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擺在現階段就業工作的首位,出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和措施,營造了有利于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制度環境。2003年至2011年,4000多萬高校畢業生實現穩定就業,既化解了新一輪就業高峰壓力,也很好地發揮了高素質人力資源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
——我們成功應對重特大自然災害、國際金融危機對就業的嚴重沖擊。汶川特大地震發生后,我們先后幫助100多萬災區勞動者在本地實現就業,近30萬勞動者異地轉移就業。面對國際金融危機嚴重沖擊,我們果斷決策、妥善應對,到2009年下半年我國就業狀況已基本恢復到危機前的水平,2010年城鎮新增就業達到1168萬人,2011年又進一步達到1221萬人,創歷史新高。持續提高就業水平,極大地增強了人民的向心力和民族凝聚力,也贏得了國際社會的高度贊賞。
近10年來就業創業工作取得的輝煌成就告訴我們,只要充分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巨大的制度優勢,堅持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和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扎實工作,充分發揮廣大企業和勞動者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我們就一定能夠解決好中國的就業問題。
近10年來就業創業工作取得的成績使我們倍受鼓舞。更為重要的是,經過不斷實踐,我們深化了對就業工作規律的認識,探索了不少成功做法,積累了許多寶貴經驗,走出了一條符合中國實際的就業發展路子。對這些重要經驗和有效做法,要認真總結,繼續堅持,不斷完善。
第一,堅持促進經濟發展與擴大就業相結合。經濟發展是帶動就業的“火車頭”。我們堅持科學發展,促進經濟發展與擴大就業良性互動,使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過程成為就業不斷擴大的過程。過去10年,面對復雜的國內外環境和一系列重大風險挑戰,我們堅持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保持了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就業規模不斷擴大。2003年至2011年,我國年均經濟增長速度達10.7%,年均城鎮新增就業1000多萬人。就業規模的不斷擴大,提高了居民收入,擴大了國內需求,充分發揮了人力資源的作用,有效促進了經濟持續快速發展。
第二,堅持發揮市場機制作用與強化政府責任相結合。我們徹底改革統包統配為基礎的就業制度,確立了勞動者自主擇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的工作方針,建立了全國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和市場導向的就業機制,鼓勵勞動者通過市場自主就業、自主創業。另一方面,切實履行政府促進就業的責任,通過促進經濟發展、調整產業結構,創造更多就業崗位;通過稅費減免、小額擔保貸款、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等政策,鼓勵自主創業、鼓勵企業吸納就業;通過職業介紹補貼、職業培訓補貼政策,強化就業服務和職業培訓,創造了有利于穩定擴大就業的制度環境。
第三,堅持統籌城鄉就業發展。我們堅持把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擺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廢止了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取消了針對農民工流動就業的憑證管理制度和相關收費,將農民工就業服務、就業指導、職業培訓納入公共服務體系;大規模開展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行動,建立了最低工資制度和最低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制,初步建立了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機制;積極解決農民工子女教育、社會保障、進城落戶等問題,推行職業培訓、就業服務、勞動維權三位一體的工作機制,大力促進農村勞動力在非農產業轉移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