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務員逐步退出社團職務
北京市民政系統日前舉辦開放日活動,北京市社團管理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基金會組織和新登記的社會組織中,已經基本實現沒有公務人員擔任重要職務。未來幾年,北京市各個社會組織將通過換屆選舉方式,逐步讓現任公務人員從社會組織中退出。
嚴控公務員擔任職務
北京市社團辦相關負責人介紹,社會組織主要有基金會、民間非政府組織、社會團體三類。為還原社會組織的民間本色,目前在社會組織擔任重要職務的公務人員,今后都將逐步從社會組織中退出。
據了解,我國基金會管理條例明確提出,國家工作人員不得擔任基金會的負責人,因此北京的基金會中,基本沒有公務員進入。“不過對于社會團體、民非組織中的公務人員,今后我們會從干部管理權限方面來嚴格控制,誰任命的干部,誰來負責管理、控制其進入社會組織。”
據介紹,公務員退出社會組織將按照“新增嚴控、存量漸退”的原則逐步展開。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對于去年至今年新注冊的社會組織,民政部門在登記審批時嚴控公務員,基本實現了沒有黨政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擔任重要職務,“去年登記的市一級社會組織有100多家,基本都沒有公務人員進入任職。”
通過換屆全部退出
對于現有社會組織中仍存在公務員任職的,“由于這些人都是選舉出來的,所以會通過換屆選舉來實現逐步退出。”上述負責人表示,民政部門目前正在對社會組織中有公務員任職的相關數據進行統計。由于社會組織換屆有的是3年,有的4年,所以全市公務員退出社會組織沒有一個確切的時間表,但到各個組織換屆選舉時,“民政部門將會嚴格控制公務人員進入候選人名單”。
據北京市民政局慈善處處長、首都慈善公益組織聯合會副秘書長程立巖介紹,目前北京慈善公益組織聯合會的百余家會員單位中,70%已“去行政化”,無政府背景,無公務人員兼任領導,成為真正意義上的民間性社會組織。下一步,北京市民政局將制定并推動出臺相關政策、法規,厘清政府和慈善公益組織之間的職能界定,明確政府職責,規范慈善公益組織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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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退出 慈善組織自立
吳 喬
北京決定公務人員逐步退出慈善公益組織,那么沒有公務人員“罩”著,慈善組織是步履維艱還是活力四射?
社會運行規律告訴我們,工商經濟、公益慈善、社會福利、社會服務等諸類社會組織,是社會運行的重要“器官”,有其獨特的優勢和強項,其靈活性、貼近性、前瞻性、即時性等有時是政府管理所不及的,因而能夠有效彌補政府社會管理的不足。
在社會管理方面,政府管了許多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這不僅是指本該社會組織承擔的事政府抓在手里,還指許多社會組織都有公務人員的直接任職,結果就使一些社會組織特別是一些行業協會等成為社會詬病的“二政府”。
這種公務人員直接任職和管理的社會組織,往往失去社會組織應有的活力,有的只懂得向上伸手要財政資金,有的則是向下伸手要會費。因而,讓公務人員從慈善組織中退出,也是創新社會管理的題中之義。
社會組織的發展當然不是無序的,它們的良性發展有賴于政府的依法監管。此前一些慈善組織屢曝斂財、會費等丑聞,在一定意義上反映了監管的缺席。而在那些有公務人員任職的慈善公益組織,這種監管就更難了,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當然難處之以公。是以,公務人員退出慈善組織,才能便于政府更好當起裁判員的角色。
社會組織尤其是慈善組織,原本有著極強的活力,只不過在原有模式下形成思維定勢,惟有實現自我轉型,才能把這個活力充分釋放出來。
拿慈善組織來說,它是熱心公益事業人士的舞臺,而未必是每天舒舒服服上下班、掙一份工資的好地方。那些能參透慈善真諦的人,往往能把社會公眾的愛心及時準確地送達需要幫助的人手中。顯然,這不是光坐辦公室、蓋個章、看個材料就能辦到的,許多公務人員的惰性卻正在于此。
我們的社會里,從來不缺慈善的有心或有力人士。只要給他們以舞臺和平臺,他們身上所潛藏的活力,他們自發組織起來的慈善公益組織的活力,就得到盡情釋放。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