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
二、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一)總體要求。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精神,堅持把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作為公共產品向全民提供的核心理念,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基本原則,堅持預防為主、以農村為重點、中西醫并重的方針,以維護和增進全體人民健康為宗旨,以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建設為核心,統籌安排、突出重點、循序推進,進一步深化醫療保障、醫療服務、公共衛生、藥品供應以及監管體制等領域綜合改革,著力在全民基本醫保建設、基本藥物制度鞏固完善和公立醫院改革方面取得重點突破,增強全民基本醫保的基礎性作用,強化醫療服務的公益性,優化衛生資源配置,重構藥品生產流通秩序,提高醫藥衛生體制的運行效率,加快形成人民群眾“病有所醫”的制度保障,不斷提高全體人民健康水平,使人民群眾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
(二)主要目標。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建設加快推進,以基本醫療保障為主體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進一步健全,通過支付制度等改革,明顯提高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基本藥物制度不斷鞏固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新機制有效運轉,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同步增強;縣級公立醫院改革取得階段性進展,城市公立醫院改革有序開展;衛生資源配置不斷優化,社會力量辦醫取得積極進展;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人才隊伍建設得到加強,基層人才不足狀況得到有效改善,中醫藥服務能力進一步增強;藥品安全水平不斷提升,藥品生產流通秩序逐步規范,醫藥價格體系逐步理順;醫藥衛生信息化水平明顯提高,監管制度不斷完善,對醫藥衛生的監管得到加強。
到2015年,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更加公平可及,服務水平和效率明顯提高;衛生總費用增長得到合理控制,政府衛生投入增長幅度高于經常性財政支出增長幅度,政府衛生投入占經常性財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群眾負擔明顯減輕,個人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看病難、看病貴問題得到有效緩解。人均期望壽命達到74.5歲,嬰兒死亡率降低到12‰以下,孕產婦死亡率降低到22/10萬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