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使用年費500萬元
四部委掀起這場針對“特供”、“專供”的整頓風暴,業界推測應與上半年浙江工商部門查處魯花廣告有關。
今年5月,有媒體披露,浙江省樂清市工商局根據舉報線索,對轄區內一大型超市的魯花廣告進行了立案查處。該超市的大幅墻面廣告使用了醒目的“魯花,人民大會堂宴會用油”、“你知道嗎?送國宴油更體面哦!”等廣告語,給人以視覺上的強烈沖擊。超市食用油專柜上,5L瓶裝魯花花生油、1.8L裝魯花花生油及1.6L裝的魯花堅果調和油的瓶頸掛牌上和瓶身上,亦顯著地標識有“人民大會堂宴會用油”字樣。
魯花集團網站宣稱:魯花于2003年成為“人民大會堂國宴用油”。然而據有關報道顯示,早在同年的12月,江蘇省南京秦淮工商分局認定,使用“國宴用油”的宣傳違法,對其進行處罰。
據了解,魯花將“人民大會堂”用于商業宣傳,緣于一份華堂國際廣告公司出具的“證明”,其內容為:茲同意山東魯花集團有限公司(山東魯花集團商貿有限公司)在其產品魯花牌食用油的包裝物和媒體宣傳中使用“人民大會堂宴會用油”用語,準許其突出使用“人民大會堂”商標字樣(手寫體)。
消費品營銷專家肖竹青說,之所以使用“人民大會堂”的字樣,是企業要增加消費者信心,而且雙方是品牌合作,“‘人民大會堂’也是一個高端品牌,有專門的一個廣告公司負責此事。”而做這樣的合作是需要明碼議價的。有知情人士透露,曾有企業希望采用“人民大會堂”字樣,對方開價一年500萬。燕京啤酒方面則稱,每家都不一樣,都是單獨談下來的。
知情人士分析,很可能是因為媒體曝光上述內容引起四部委重視,才展開整頓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