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總局回應房產證加名征稅傳聞 稱短期不推廣
近日,南京率先出臺新政策“房產證加名征稅”,要求對進行婚前房屋產權證加名的房產所有人征收契稅。有媒體稱,國稅總局正在著手研究具體意見。但國稅總局方面昨日回應稱,暫時未聽聞總局內部在研究實施意見。
“未聽聞研究實施意見”
日前,南京地稅局通知,從23日起“交件”辦理的房屋加名案例均須征收3%契稅,具體的計稅方式為“按雙方約定份額的評估價格×契稅稅率3%”,如沒有約定,則按雙方各占50%來劃分,即價值100萬元的房屋加名須繳1.5萬元的契稅。
此事被當地媒體報道后,網絡輿論一片嘩然,多為質疑購房加名收稅。24日下午,該局相關負責人又稱,此事現在還“不確定”,要等總局批復,可能會有“緩沖期”。
有南京媒體援引當地稅務部門人士表示,對于婚前購買房屋加名收稅的政策是根據國家相關法規執行的,作為市級稅務機關無權制訂稅收政策。媒體稱,國稅總局目前已經著手研究“加名稅”細則意見。昨日,國稅總局方面對本報回應稱,暫時未聽說內部著手研究該政策實施意見。
值得注意的是,南京方面此新政僅為口頭通知。至于稅收政策口頭通知是否合理,國稅總局方面未給出明確答案。
短期預計不會全國推行
婚前房產證上加名要征收3%的契稅,對于市場價格不菲的房產來說,無疑是一筆數目不小的稅收,因此在民間反響巨大,其影響力不僅僅局限在南京。北京房產交易中心工作人員稱:“最近兩天,有很多北京市民到場詢問北京是否會有類似政策出臺。”
對此,國稅總局方面表示:“南京房產證加名征契稅,屬于地方政府稅收行為,短期來看,恐怕不可能在全國范圍內推行類似政策。”北京地稅方面稱,昨日不斷有媒體電話詢問。至于會否出臺相關政策,北京地稅方面給出的答案是“暫時不會”。
有媒體稱,目前除南京之外,成都、青島、泉州、蘇州、無錫等城市都已針對這一行為征收契稅。
【北京】婚前房產加名是否征稅待明確地稅已請示國家稅務總局正在等待通知
“房產證要寫我的名字!”伴隨著婚姻法新司法解釋的出臺,一個二手房交易網站的視頻廣告說出了很多已婚女性的心聲,最近準備在房產證上加名字的客戶咨詢量在多家中介公司激增。北京市地稅局方面昨天向本報記者明確表示,對于婚前房產加名是否需要繳納契稅,北京地稅已經向國家稅務總局請示,目前正在等待回復。
最高人民法院12日發布《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共19條,其中之一是: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記者采訪了解到,新司法解釋出臺后,很多原本只準備在房產證上寫一個名字的夫妻,為了避免日后的糾紛,開始決定共同署名。而還有很多人經過協商,決定把一方的名字補寫進婚前房屋的房產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