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是誰?
事情發生后,兩家專業網站忙不迭地發聲明稱自己肯定不是偽造者,極力跟此事撇清關系。
“稅屋”的負責人承認現在已經無法找到原來的出處了,而且由于當時沒有想到可能是偽造的,所以也沒有“特別拷貝或者截屏,留下作為證據”,因此,發帖上傳該文件的人究竟是誰,目前依然沒有答案。
在國稅總局發布聲明當天下午3點多鐘,央視主持人張泉靈在微博提出質疑:“能說說這偽造文件,在各大媒體上發表的‘有人’是誰嗎?”
與此同時,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副院長喻國明也在其認證的微博上表明態度:“聞所未聞!有人?這個人是誰?要不要報警?包括央視在內的所有大媒體都報道了,如果沒有權威消息來源怎么可能?”
“有人”在極短時間內引起大家強烈的反應,這讓很多人包括國稅總局都始料未及。
到底是怎樣的造假者讓各大媒體都相信消息來自國稅總局?“有人”到底是誰?
網站上諸多帖子表明了希望國家稅務總局給出一個明確答復的心愿。
“這肯定能查出來,跑不了的,現在高科技手段那么先進,尤其這種重大新聞,跑不掉的。”上述國稅總局人士告訴《中國經濟周刊》。
在國稅總局發出辟謠聲明后,不同猜測應聲而來。有觀點認為這是由國稅總局發布的 “試探民意”的舉動,甚至認為是國稅總局內部人士所為。
上述國稅總局人士否認這一觀點,同時向《中國經濟周刊》表示,“不管什么人,偽造都不行,即便是稅務總局的人偽造也不行。”
不少網友也表達了相同的意愿:希望國稅總局向公安機關報案,徹底調查謠言來源。
如果真有人涉及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行比較嚴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規定,偽造國家機關公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如果偽造的內容造成了恐慌,還有可能涉及到其他犯罪。
“肯定報案,這么大的事能不報案?”上述國稅總局人士向《中國經濟周刊》表示。
新稅法或將微調
時至今日,我們依然能很方便地從網上找到所謂的“47號公告”。
該文的內容大多是1994年版個人所得稅法的內容,有的已經廢止,有的已經過時,還有的與現行新政策相矛盾。
有意思的是,這場極其罕見的“47號公告”風波中的部分內容,卻在網上得到了廣泛擁護。
舊版年終獎納稅的計算方法是:有媒體計算,按照2005年的年終獎計稅法,獎金只多出1元,卻可能多交3萬塊錢的稅。也就是說,如果張三年終獎得了66萬元,而李四的年終獎是66.0001萬元(即60萬多1塊錢),則李四得比張三多交3萬元稅。
“47號公告”中的年終獎計稅方法,可以通過分攤年終獎等大宗收入,降低民眾稅負。有網友調侃說:國稅總局別辟謠了,就讓它誤導我們吧。
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副院長喻國明告訴《中國經濟周刊》:“這件事情之所以可信度比較高,就是因為它確實找到了問題的癥結,既然被找到了,不論這個東西是不是謠傳,國稅總局對這件事情要有一個態度。”
8月16日下午,國稅總局在其網站發布的一篇文章看似對此問題的回應。
這篇名為“國家稅務總局負責人解答執行新個稅法三大問題”的文章,來源于新華社記者8月13日對該局官員的專訪。該文舉例說明了“納稅人獲得年終獎當月的稅額”計算過程。
如:韓先生在某公司工作,2011年12月3日取得工資收入3400元,當月又一次取得年終獎金24100元。那么,韓先生因當月工資不足3500元,可用其取得的獎金收入24100元補足其差額部分100元,剩余24000元除以12個月,得出月均收入2000元,其對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分別為10%和105元。具體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24100+3400-3500)×10%-105=2295元。
該方法是稅法修改后免征額提高到3500元年終獎的計算方法,被業內看做是對年終獎算法的變相回應。
某單位財務主管告訴《中國經濟周刊》,其實這種“補足差額”的算法,并非一種新算法,他們一直在采用,算出的年終獎數據上報稅務部門后,稅務部門對這種算法并無異議。
這篇專訪在這個時間點放在了國稅總局的網站上,引發各方對年終獎是否調整的猜測。在這位財務主管看來,“這并非是年終獎算法或將調整的信號,但是在9月1日新個稅實施前,并不排除進行微調的可能性。”
來源:中國經濟周刊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