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7日獲悉,江西省紀委、省委組織部近日嚴肅查處了于都縣委書記胡健勇指使他人造謠中傷、干擾換屆的嚴重違紀案件。為嚴肅換屆紀律,根據(jù)黨的紀律規(guī)定,特別是中央關于換屆紀律的規(guī)定,經(jīng)贛州市委討論,江西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研究,并報江西省委批準,決定免去胡健勇的于都縣委書記職務。
經(jīng)查,2011年4月以來,胡健勇因自己未被列為擬提任副廳級干部人選而心存怨恨,指使李某組織其親屬多人,肆意捏造虛假信息,通過電子郵件、手機短信、匿名書信、知名網(wǎng)站發(fā)帖等方式,對贛州市2011年換屆工作和有關領導進行造謠誣蔑,造成了極為惡劣的政治影響。
江西省紀委、省委組織部認為,胡健勇的造謠誣蔑行為,嚴重背離了黨的組織原則,違反了黨的政治紀律尤其是中央“5個嚴禁、17個不準、5個一律”和江西省委“10個嚴禁”的換屆紀律要求,完全背離了黨員領導干部的基本道德,損害了黨員領導干部形象,擾亂了黨和國家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和換屆工作,情節(jié)嚴重、性質惡劣、影響極壞。
來源:新華網(wǎng) 編輯:段若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