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全額撥款、差額撥款、自收自支等三種不同類型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打破以往只能順向流動的“老傳統”,將可互相流動。而且,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互相流動時,可不用再參加招考,或者簡化招聘程序直接進行面試。這是本市首次對事業單位的人員流動做出明確規定。
去年本市出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后,針對一些單位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疑問,市人力社保局昨天發布通知指出,實行公開招聘的事業單位,其工作人員經原單位同意,新的用人單位考察考核合格,報上級主管部門核準后,可以在不同類型的事業單位之間流動。
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解釋說,事業單位分為三種類型,即全額撥款、差額撥款、自收自支。一直以來,這三類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只允許從全額撥款到差額撥款或自收自支的順向流動,原則上不能逆向流動。自去年6月起事業單位實行公開招聘后,只要已建立公開招聘制度、符合崗位需要和條件的事業單位之間的工作人員,都可以互相流動。也就是說,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將可向全額撥款單位逆向流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