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一些涉鉛企業的“金幣誘惑”和“搖錢樹功能”,光靠環保部門監管必然獨木難支
新年伊始,安徽省懷寧縣發生血鉛超標事件,引起廣泛關注。
近幾年,血鉛事件一次次牽動人們的神經。2009年發生了6起較大血鉛事件,2010年發生9起較大血鉛事件。這些事件大多呈現這樣一條軌跡:當地群眾尤其是兒童身體受到損害——醫院檢測,證實血鉛超標——媒體曝光,引起輿論關注——政府采取經濟補償和醫療措施,安撫群眾——輿論壓力進一步加大,上級部門介入——政府處理責任人,關停污染企業——事件淡出輿論視野……
對于這一軌跡,人們質問:血鉛事件為什么屢屢發生?“前車之覆”為什么沒能成為“后車之鑒”?
毋庸諱言,血鉛事件是粗放發展方式的必然結果。當前,在一些經濟欠發達地區,存在著不少工藝水平落后、污染嚴重的鉛冶煉、鉛回收和鉛酸蓄電池企業。在當地一些干部眼里,這些涉鉛企業是高利潤、高稅收的“搖錢樹”,從而在招商引資和日常監管之中,給予種種照顧。血鉛事件的發生,表面上看是企業環境意識淡薄、長期違法排污所致,根源還在于企業受到地方“特別保護”,有恃無恐。
不少國家都有涉鉛企業,問題在于,涉鉛企業具有很大的環境風險,一個地方引進這類企業,既要嚴把源頭準入這一關,也要嚴把日常監管這一關。令人遺憾的是,許多地方發生血鉛事件,恰恰是由于兩個關口都沒把住。
有消息稱,懷寧縣的那個污染肇事企業,居然還是縣環保局幫助引進的,沒通過環評就開始了試生產。就職能而言,縣級環保局本來就不應該承擔招商引資職能,退一步講,考慮到地方發展的現實,如果一定要給環保局攤派招商引資任務,也應該要求它引進先進的、環保的企業,怎么能“撿到籃里就是菜”呢?
當然,即便引進了先進生產力,也不意味著就可以放松環境監管。陜西某地工業園引進的企業鉛冶煉技術達到國際先進水平,但在2009年仍然引發了血鉛事件,其主要原因就是環境管理未能同步。在一些國家,對涉鉛企業污染源控制以及對廠區周圍水、空氣中鉛的監測有著嚴格的要求,但國內有的企業卻只重視生產,而忽視對周圍環境和群眾健康的保護,值得深思。
應該看到,涉鉛企業很多處于經濟欠發達地區,而這些地方環境執法能力嚴重不足,多數縣級環保局不具備監測鉛及其化合物的能力,這就要求環保部門加強自身能力建設,嚴格監督,履行環保責任;同時更要看到,面對一些涉鉛企業的“金幣誘惑”和“搖錢樹功能”,光靠環保部門監管必然獨木難支,更需各級政府樹立科學發展理念,通過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真正走出發展“見物不見人”的誤區,切實維護群眾身體健康和環境安全。
來源:人民日報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