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昨天發布了2010年度土地例行督察詳情,被例行督察的77個城市中,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非法審批土地、違規供應用地、閑置土地等情況。其中,10899個項目存在非法占地問題。經過整改,提出黨政處分建議788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199人。2011年初步擬定60個地區進行例行督察。
38個城市非法批地
根據督察情況,一些地方政府違反土地管理法定職責和程序,非法辦理土地審批手續。
有38個城市567個項目存在地方政府分拆審批土地、違規越權審批基本農田,或將未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手續的土地直接轉為國有建設用地等問題,涉及面積7.98萬畝,分別占核查項目總數和面積的3.2%、2.4%。
兩千項目違規供地
一些地方政府執行中央宏觀調控政策不到位,違反土地供應政策供地用地。其中,違反土地供應政策出讓土地情況比較突出,有59個城市2081個項目存在地方政府違規出讓土地問題,涉及面積10.31萬畝,分別占核查項目總數和面積的3.8%、5.2%。
閑置土地14.9萬畝
此外,影響房價的土地閑置問題依然突出,土地閑置數量仍然較大,有74個城市2242個項目存在土地閑置問題,涉及面積14.9萬畝。
另外,在抽查的56個城市中,有11個城市2009年度保障性住房供地計劃執行比例低于35%。
非法占地項目過萬
根據國土資源部數據,77個城市10899個項目存在非法占地問題,涉及面積34.07萬畝,分別占例行督察發現問題總數和面積的57.7%、27.4%。其中土地未報即用、邊報邊用、少批多占等違法問題較為嚴重。
有58個城市1199個項目欠征土地出讓收入241.79億元,占應征總額的4.8%。
國土資源部要求77個城市在今年一季度前全面完成整改工作。
來源:京華時報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