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在京舉行審議水土保持法修訂草案、刑法修正案(八)草案、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草案 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召開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的決定草案等議案 吳邦國主持
12月20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主持會議。新華社記者樊如鈞攝
新華網北京12月20日電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20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會議繼續審議水土保持法修訂草案、刑法修正案(八)草案、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草案等。
吳邦國委員長主持會議。常委會組成人員158人出席會議。
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洪虎作的關于水土保持法修訂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草案已經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初次審議,提交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的草案二審稿,進一步完善了水土保持工作的方針,對編制水土保持規劃應當征求專家和公眾意見作出規定,規定了生產建設活動造成水土流失的法律責任等。
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適時作的關于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修改情況的匯報。草案已經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初次審議,提交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的草案二審稿,增加了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的限制條件,作出了對部分罪行嚴重的死刑緩期執行罪犯限制減刑、不得假釋的規定,規定了對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領導者的刑罰,對食品安全監管人員瀆職犯罪的刑事責任作出規定等。
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重庵作的關于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草案修改情況的匯報。草案已經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初次審議,提交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的草案二審稿,進一步明確了予以保護并鼓勵傳承、傳播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范圍,增加了國家扶持民族、邊遠、貧困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規定,規范了境外組織和個人在境內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的報批程序,規定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傳承人的退出機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