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事故報告與第二次“續報”相差5天
泄漏事故是否存在瞞報遲報?
據天脊化工“12·31”事故處置工作組6日晚8時通報:2012年12月31日事故發生后,長治市政府和企業當即啟動應急預案,責令企業立即停產,在濁漳河及支流共設置八道活性炭過濾泄漏物攔截壩,對污染物進行吸附清理,長治市環保局和企業分別在入河口、實會斷面、紅旗渠、王家莊、青年洞等處設立八個監測點位,每2小時取水1次,對氨氮、化學需氧量、苯胺等項目開展應急監測。
但是,1月5日上午,天脊集團才“續報”了苯胺泄漏的進一步情況。經初步核查,當時泄漏總量約為38.7噸,發現泄漏后,有關方面同時關閉管道入口出口,黃牛蹄干涸水庫截留了30噸的苯胺,約有8.7噸苯胺排入濁漳河。
按照相關法規規定,長治市政府立即將續報情況上報山西省政府,省政府第一時間上報國務院。同時,迅速向河北邯鄲、河南安陽兩市通報了情況。
為何事故發生5日后天脊集團才“續報”泄漏情況?究竟第一次事故報告情況與第二次“續報”之間存在多大差距和水分?該事故是否存在瞞報、遲報情況?
受事故處置工作組委托的山西省環保廳總工程師劉大山表示,對此事故可能存在的瞞報、遲報情況,調查組目前正在調查,并將及時通報調查情況。
山西通報稱岳城水庫“未發現污染”,安陽監測出部分水體苯胺超標
污染檢測數據為何存在矛盾?
據事故應急指揮部介紹,苯胺泄漏后,濁漳河出山西省界的王家莊監測點的苯胺濃度一度達到國家標準的720倍。經全力清理,截至6日2時,王家莊監測點濃度已下降到國家標準的34倍。
6日晚,事故處置工作組表示,國家有關部門已現場對岳城水庫入庫、庫中、壩前、出庫斷面進行全面采樣和檢測,結果表明目前岳城水庫水質尚未發現苯胺類有機物污染。
截至發稿,記者并未獲悉關于邯鄲市岳城水庫目前水質情況的監測結果。
而安陽市方面的監測結果顯示,安陽市境內岳城水庫、紅旗渠等部分水體有苯胺、揮發酚等因子檢出和超標,慶幸的是,安陽市第五水廠岳城水庫蓄水口水樣各項指標正常。
同樣是針對岳城水庫的檢測,為何河南省對水庫苯胺、揮發酚等因子檢出和超標,而山西省介紹的國家有關部門檢測“尚未發現苯胺類有機物污染”?
對此,6日晚的新聞發布會上,事故處置工作組未能作出解釋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