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下午3時,在車水馬龍的深圳華強路和紅荔路交界口,市民吳濤揣著公文包,行色匆匆橫穿馬路。突然,馬路兩邊哨聲大作,吳濤停下腳步,愣住了。
是路邊的交警在對他示意——吳濤擅闖了紅燈。根據深圳新近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將被處以20元的罰款或披上綠馬甲協助執勤30分鐘。“都是因為開會遲到。”吳濤嘆氣、搖頭,跟隨交警出示身份證,繳納了罰款。
近一段時間,“中國式過馬路”的話題在互聯網上引發了熱議。網民們調侃,中國人愛闖紅燈,“湊夠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紅綠燈無關。”由此引發的交通安全隱患令人擔憂,背后更體現出規則意識的缺乏。
作為回應,中國各地相繼開展大規模的“闖紅燈”專項整治。北京市公安局12月6日起發起全市范圍內交通、治安、環境集中管理整治專項工作。深圳交警的整治行動于12月13日、18日已經開展兩期,20日是第三期。
交通協管員曹兵是在華強路的執勤人員之一。他介紹,違規市民總是會找各種理由來推脫,“沒看見紅燈”、“路上反正沒車”、“我趕時間”,對接受處罰不情不愿,協助執勤簡化成罰站。記者還親眼見到一位闖紅燈市民要強行突破交警的攔阻并與交警一路推搡。
這類專項整治行動在各類街頭執法中,如整治吸煙問題、衛生問題,曾多次運用,效果各異。至于短期內專項整治的效果,交警們坦言,“暫時變化不大”。統計顯示,20日的整治行動,31個執勤點在兩小時內查處了377起闖紅燈行為,平均每個執勤點每小時查處6人,18日的平均數字為4人。
至于為何效果不佳,一個重要原因是市民們普遍有“法不責眾”心理,“湊夠一撮人”就走,交警們限于人力,只能干瞪眼。長期下來,懲處的威懾力自然就減弱。在人流往來更加頻密的華強路與振興路交界口,就未設執勤點,“那里抓都抓不過來!”有交警說。
還有專家提出,“中國式過馬路”不能全怪行人的素質,交通信號燈中紅燈時長超過行人忍耐限度,也是原因之一。同濟大學交通運輸工程學院相關課題組曾建議,交叉口信號讓行人等待時間不宜大于80秒。不過,深圳多個路口紅燈超出這一數字。
“完全依靠專項整治行動成本太高,效果難以持續。”同濟大學副教授唐克雙認為。光是華強路口的執勤點就安置了超過十名交警和協管員,人工消耗之大顯而易見。更應從教育與交通規則改變著手,進行長遠的規劃。(記者付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