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交通委等部門聯合公布了《關于2012年北京市物流領域亂收費專項治理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本市將通過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對經清理依法保留的收費站(點),要求各收費公路按規定公布收費標準、收費期限等相關信息。
《意見》指出,本市將按照有利于緩解交通擁堵、有利于促進節能減排、有利于公路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原則,統籌考慮交通需求管理需要、社會接受程度、政府財力承受能力等因素,進一步做好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
《意見》要求加強收費公路審批工作,加強對本市收費公路收費站設置和收費公路權益轉讓的審批工作,從嚴審批新的一級及以下普通公路收費項目,暫停審批收費公路資產上市融資和境外企業收購國有收費公路資產。
本市將進一步推進交通建設投融資機制改革,并繼續推進收費公路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對經清理依法保留的收費站(點),要求各收費公路按規定公布收費公路名稱、審批機關及批準文號、收費標準、收費期限、收費單位等相關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此外,完善非收費公路建設機制,一方面運用收費公路政策,完善高速公路網絡體系,解決公共財政資金對公路建管養投入不足的問題。另一方面注重完善以普通公路為主體的免費公路網絡體系,為社會提供差別化的公共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