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站等繁華地帶銷售的“黑心”烤鴨,經工商部門送檢鑒定,里面裝的甚至是泥狀物,菌落總數超過標準數十倍,達到檢測極限。昨天,生產、銷售“黑心”烤鴨,坑害外地游客的孔某等5人在東城法院受審(見圖)。在庭審時,生產者自己坦承,“從不吃自己生產的烤鴨”。
■生產鏈條
制作:烤鴨成本僅3元
孔某今年26歲,據他自己交代,早在2006年就賣過“黑心”烤鴨。“黑心”烤鴨之所以“黑心”,是因為一袋真空包裝里根本沒有鴨肉,而是只有一副加工過的鴨架子。孔某自稱從去年開始,和自己老家——河北博野縣三利肉食廠的廠長苑某聯系,訂制“北京烤鴨”。苑某的工廠并沒有做烤鴨的資質,但孔某點名要求用鴨架子冒充鴨肉,“他要求價格最便宜。”苑某說。
苑某于是購買市場上最為便宜的鴨架子,清洗后蒸煮,然后放入糖稀和紅曲,制成所謂的烤鴨,“我們內部叫風味鴨排。”苑某說,隨后裝入真空包裝,滅菌后送貨至孔某指定的地點。苑某說,出廠的價格根據市場上鴨架子的價格有所浮動,一般在3元上下,每只廠里可以賺2角錢。苑某承認,工廠有蒸煮以及真空包裝的資質,但沒有做烤鴨的資質。雖然苑某辯解稱工廠從2005年來一直年檢合格,但是這些風味鴨排從未檢驗過。
加工:鴨排胡亂扔地上
孔某收到真空包裝的鴨排后,自行購買了印有“全居德”、“福聚齋”等假冒品牌的外包裝袋,用小型塑封機在自己的暫住地二次加工。“我加工地方,不符合食品加工的規定。”孔某面對公訴人的詢問,承認加工環境不佳。而在公訴人出具的證據中,包括一組查處時拍攝的照片,顯示鴨排就胡亂扔在地上,其中不少都已變質。
孔某隨后將加工好的“烤鴨”,送到北京西站等繁華地帶周邊的小超市、小食品店中銷售。當“黑心”烤鴨被曝光處于風口浪尖時,為了讓小超市相信貨源沒有問題,另一個制售“黑心”烤鴨的張某還找到孔某和王某,由兩人偽造了檢驗報告,幫助張某蒙混過關。
銷售:一年銷售四萬袋
另一名被告人王某也是博野縣一家肉食制品廠的廠長,他和孔某還為另一名銷售“黑心”烤鴨的張某供貨。張某也是采取同樣的方式,購入真空包裝的鴨排,裝入自購的外包裝里。張某稱,其前后共進了170箱貨,約有5000袋“烤鴨”,賣掉了大部分。
而孔某的銷量可謂是大戶,根據公安機關掌握的證據,肉食廠給孔某的送貨單顯示,孔某在一年的時間里,購入“烤鴨”5萬袋,銷售量約在4萬余袋,極大地擾亂了北京的袋裝烤鴨市場。
■庭審現場
制作者自己不吃“烤鴨”
在庭審時,公訴人出具了有關“黑心”烤鴨質量檢測的證據。作為重要原料的鴨架子,苑某都是從山東一家食品企業購入,該企業出具的證明表明,鴨架子屬于公司低價值產品,主要用于畜禽喂養,也可供人類食用。
對于加工后的成品,對多個樣品的檢測報告顯示,菌落總數超過標準數十倍,達到檢測極限,甚至有的樣品已有蛆蟲、異味。對此,孔某等人也有自己的解釋,稱工商人員抽檢的樣品,是他們存放在租住地,因為漏氣脹袋而準備退掉的產品,不具備檢測的代表性。根據鑒定,這些“烤鴨”打開后都已是泥狀物,嚴重變質,完全不具備食用價值,消費者若食用足以造成食物中毒。
“你們自己吃這些‘烤鴨’嗎?”面對公訴人的發問,張某表示不吃,對于不吃的原因,幾名被告都用沉默回應。
夫妻檔制售“黑心”烤鴨
雖然5名被告人大都承認自己做得不對,但不認為自己的行為應當承擔刑事責任。張某和劉某是一對新婚的夫妻,兩人5月21日領證,結婚僅三天就被公安機關抓獲。劉某在庭上不僅為自己辯解,稱不知道“烤鴨”的質量有問題。劉某說,夫妻倆沒有做生意的經驗,請求法官從輕處理。
公訴人認為,5人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情節嚴重,均應當以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追究刑事責任,建議在3到7年之間量刑。劉某屬從犯,張某有立功表現,可從輕處罰。
■回訪
市場未見“黑心”鴨
北京市場上是否還有“黑心”烤鴨?昨天,記者來到北京站,走訪了周邊的超市、小賣部。仔細查找了半天,都沒有發現“黑心”烤鴨的蹤跡。取而代之的是全聚德等一些正規廠家的袋裝北京烤鴨,售價也在68元至百余元不等。
“自從曝光之后,到現在為止沒有人賣了,”一個小食品店的老板說,上周媒體也報道了制售者受審的消息,又給他們敲了次警鐘,“現在那些雜牌子,價格低的‘黑心’烤鴨已經沒了市場,游客也看重品牌了。”
來源:北京晨報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