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晚9時40分左右,上海市寶山區寶鋼醫院的一間手術室突發火災,現場的醫護人員及時逃離,而一名正在接受截肢手術的全身麻醉病人則不幸身亡。此事經微博曝光后引起了網民的高度關注,并將矛頭指向了現場的醫務人員,認為他們有瀆職之嫌。在火災等突發情況下,手術病人的權益誰來保障?逃生的醫生是否負有主要責任?記者就此展開了調查。
(小標題)手術室起火全麻病人不幸身亡
記者了解到,手術室內的麻醉病人年約50歲,24日下午因車禍入院。截肢手術于晚上8時許開始,起火時接近尾聲。當時正在給病人實施手術的有1名護士、2名醫生、1名麻醉醫生,還有2名值班醫護人員,發現隔壁房間起火后他們相繼撤離,手術臺上的病人卻不幸身亡。
當記者25日趕到現場時發現,寶鋼醫院外科病房1號樓邊上的4層樓房外墻有煙熏痕跡,不少窗戶的玻璃破裂??拷恍┛梢悦黠@聞到濃重的焦味。下午2時45分許,死者女兒捧著父親的遺像出現在這棟大樓門口,其家人則圍在一起悲痛哭泣。
到底事故發生時是什么情形?死者的妹夫王先生說他見證了整個過程。"當晚先是手術室的窗戶開始冒煙,接著就有護士跑出來說著火了,后來醫生也都跑了出來。我們問病人呢,他們說還在里面。我們想自己進去救,這時候消防隊員已經開展救援,我們只能等著。"
死者的外甥小金在火被撲滅后進入了大樓。"很多消防人員在清理現場,電源已經斷了。我在手術室門口的地上看到了舅舅的遺體,蓋著白布。其實我舅舅動手術的那間屋子東西都沒有燒到,就是煙熏得烏黑......"小金認為,醫護人員在火情發生時陷入了慌亂,沒有及時、有效地展開救援。
寶鋼院長方勇表示:值班護士最早發現2號手術室的臭氧消毒器起火后,便到走廊取滅火器滅火,另一名值班的麻醉醫生報了警。但火勢蔓延很快,且煙霧特別大,電源被切斷后應急電源維持麻醉病人呼吸機的運轉。
"當時可能醫生認為,病人的呼吸機依然可以維持供氧,煙霧不會影響病人的呼吸,而且他們也被熏得難以支撐,所以就跑開了?;鹎榘l生大約5分鐘后消防人員趕到,差不多半小時后火被撲滅,但病人已經死亡。"
方勇表示,這次事故發生在醫院,盡管目前火災的確切原因仍在調查,但對于病人的死亡,醫院方面負有全部責任。"應該承認我們的醫護人員在第一時間對火情的判斷是有失誤的,而且救援措施也不夠專業。我們愿意和病人家屬溝通,承擔全部責任。"
(小標題)許多網民認為醫生不負責任
"如果是出現了醫療事故、或者說醫生試著推病人出來但沒有成功,都另當別論。扔下病人自己逃跑的事情發生在我們眼皮底下,實在讓人寒心。"死者親屬的這一番話引起了網上熱議,不少網民對醫護人員進行指責。他們認為,就算被全身麻醉的病人動彈不得,現場有那么多醫護人員,要在火勢較輕時將其轉移到安全的地方也絕非難事。
在搜狐網上,網民們議論紛紛:"唉,醫生護士只管自己逃命,不顧病人死活啊!""是不是白衣天使,危機出現的時候就見分曉了。"網友"kx752"甚至認為當事人應該承擔刑事責任:"氣憤,醫護人員只顧自己逃跑,置手術臺上病人于不顧。這算不算過失殺人?"
也有一些微弱的聲音對醫務人員的撤離表示出理解。一些網民說,畢竟他們不知道外面的情況,也不知道火勢如何。醫生也是人,有家庭有孩子。新民網的"赤峰游客"說:"救死扶傷得有前提,醫生自己性命不保還怎么救人?"新浪網的"作作"則說:“如果你是這六個醫護人員的家屬,你會希望他們怎么做?”
(小標題)醫生應在撤離前確保患者安全
面對大量的質疑聲,一位疑似醫護工作者的網民還發出了"技術帖":"骨科手術的床有300多公斤,設有電源使用開關。如果手術室起火,斷電后床是移動不了的。而全麻的患者需要氣管插管,連著麻醉機,停電后麻醉機無法工作,也就是說不能供氧和輔助呼吸。拔除插管的話,在5至10分鐘內,患者便會出現腦死亡。再者,沒經歷過火災的人或許不會知道,濃煙首先讓人無法呼吸,而且會雙目流淚,看不清目標,所以逃命貴在爭分奪秒。讓一個患者死亡,還是讓6個醫護人員陪葬?旁人或許很難理解,但作為醫生更應該真愛生命,包括別人的和自己的。"
針對這名網友的說法,記者向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的麻醉專家聞教授進行了核實。根據他所了解的情況,在患者全麻過程中氣管導管的確不能拔出,直到病人恢復自主呼吸為止。至于手術床,傳統的可以通過電源開關移動,下面設有滑輪,分量在200公斤以上。比較先進的醫院現在都改成了底座固定的手術臺,沒有辦法搬動。
"如果火情的確非常嚴重,現場醫務人員的生命也受到了威脅,那么可以在確?;颊甙踩那疤嵯鲁冯x。如果在火勢蔓延之前,醫生應有所為而不為,沒有采取必要的措施,直接就逃跑了,就應當追究其責任。"
聞教授認為,必須盡快找到消毒器起火的原因,避免類似的慘劇發生。手術室原本就是防火防災的重點區域,除了加強對大型手術設備的定期檢查之外,小型器材的質量問題、電路電線的老化問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問題等也必須加以重視。
上海政法學院教授湯嘯天認為,醫護人員、搶險救災人員,消防人員等都屬于特定職責人員,在突發事件中必須最大程度地履行職責。因此,如果醫護人員對患者周邊的儀器設備等進行了確認,認為患者不會有生命安全后再自行離開,那么就屬于合理撤離。
"一個患者處于全身麻醉狀態下,行為能力被藥物所中止,沒有感知和行動能力,這時候施行麻醉的醫院方面要對全麻患者的生命、健康和安全負全責。如果有突發情況,比如火災,院方依然要承擔全麻病人的安全責任。"湯嘯天說。
救死扶傷是醫生的職責所在。在履行職責和自我逃生之間,應當最大限度地履行職責。湯嘯天表示,手術臺不能轉移、病人身上的器械插管不能移去,這樣的情況下醫護人員依然要在保障患者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撤離,不能說"抬不動"、"拔不了"就管自己跑了。
湯嘯天表示:"手術室里的6個人在走之前是否確認過器械設備的運轉情況?是否確保其在電源切斷后能夠持續工作一段時間?這些都需要在事故調查中進一步還原。如果確認過才走,那最多是個意外過失,如果是直接棄之不顧就是瀆職,甚至要負上刑事責任。"(完)
來源:新華社 編輯:段若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