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連夜展開調查
去年烈犬傷人后,主人遭治安警告
昨日,重慶晚報記者從警方獲悉,去年1月,59號別墅的烈犬咬傷釣魚者后,經開區公安分局(現北部新區公安分局)高度重視,按管轄范圍責成鴛鴦派出所調查處理。依據《治安處罰法》相關規定,鴛鴦派出所當時就狗主人于俊世未妥善看管所養犬只,影響他人正常生活的行為,給予治安警告的處罰。
上月30日晚事發后,警方連夜展開調查取證。北部新區警方表示,目前正積極調查此事,涉嫌咬人的狗是否辦有犬證、當事人死亡原因、犬主是否涉嫌違法等,過幾天有正式調查結論后,會在第一時間向公眾發布。
北部新區警方表示,初步調查顯示,事發時別墅內并無藏獒,涉嫌咬人的是斗犬,事發地并非在門口,而是在別墅院內。
烈犬主人不是別墅業主
犬主于俊世,去年接受采訪中自稱59號別墅業主張曦的朋友,房子是張曦借給他住的。
去年1月29日,于俊世在接受重慶晚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業主張曦早已從這個小區的開發商團隊退出,目前致力于打理自己在香港的一家上市公司,“他在香港看到了報道,犬只傷人給朋友帶來了不小負面影響。”
犬只傷人后,小區業主曾將59號別墅“私自侵占綠地”、“霸道慣了”等不滿情緒向開發商發泄。業主們稱,59號別墅主人本來就是開發商的高管,正是因為開發商的默許才結出這些惡果。
對于小區業主的指責,小區現在的開發商曾回應:“我××集團下屬各子公司均未有過一名叫張曦的總經理……據我司了解,于俊世也和××銀行沒有任何關系……”(記者夏祥洲 記者 楊帆 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