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海淀檢察院透露,康某因涉嫌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批捕。檢方指控,醉酒后,康某駕駛面包車徑直沖向了路邊的一個大排檔,拖行一名女士近30米,致其死亡。
康某是一名外來務(wù)工人員。今年5月28日晚,康某和兩名老鄉(xiāng)在海淀區(qū)聚餐。席間,大家喝了一瓶白酒、幾瓶啤酒。次日凌晨,已經(jīng)喝高了的康某踉踉蹌蹌地上了自己面包車的駕駛座。不料啟動后,車子完全不受康某控制,在馬路上橫闖,最終沖向了路邊的一個大排檔。正在吃飯的女士李某被撞倒。然而,康某并沒有立即停車,面包車在拖行李某近30米后,被趕來的10多名路人攔下。
盡管路人告訴康某,車下有人,但他仍然緊閉車門、車窗,面帶微笑地坐在駕駛室內(nèi)。情急之下,眾人一起上前把面包車掀翻,將車輪下的李某救出,但其終因全身多處損傷以及大失血,不治身亡。
事發(fā)后,警方迅速趕赴現(xiàn)場,將康某控制,后經(jīng)鑒定,康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98.1mg/100ml,屬于醉酒駕車。
來源:京華時報 編輯: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