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日前轉發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有關通知,要求各地和國務院有關部委在“十二五”期間實施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加強農村電力基礎設施建設,滿足農民生活和農業生產用電需要,進而加快改善農村民生,縮小城鄉公共事業發展差距。
根據中國政府網16日發布的發展改革委《關于實施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的意見》,“十二五”期間,全國農村電網普遍得到改造,農村居民生活用電得到較好保障,農業生產用電問題基本解決,縣級供電企業“代管體制”全面取消,城鄉用電同網同價目標全面實現,基本建成安全可靠、節能環保、技術先進、管理規范的新型農村電網。
中國曾于1998年實施農村電網改造、農村電力管理體制改革、城鄉用電同網同價政策,農村電網結構明顯增強,供電可靠性顯著提高,農村居民用電價格大幅降低,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創造了良好條件。
《意見》確定了相關工作重點:對未改造地區的農村電網(包括農場、林場及其他獨立管理地區的電網),按照新的建設標準和要求進行全面改造,徹底解決遺留的農村電網未改造問題;對已進行改造,但因電力需求快速增長出現供電能力不足、供電可靠性較低問題的農村電網,按照新的建設標準和要求實施升級改造,提高電網供電能力和電能質量,實現城鄉各類用電同網同價,進一步減輕農村用電負擔等。
來源:新華網 編輯:鄧京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