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2011年中國慈善排行榜”正式揭曉,福耀玻璃集團董事長曹德旺以捐贈到賬總額10.2828億元獲得“首善”稱號,這其中有2億元“出格”的捐贈,在慈善圈曾掀起軒然大波。
曹德旺憑借一份“對賭協議”,不僅讓中國扶貧基金會的工作人員在執行過程中累得人仰馬翻,甚至受到圍攻,可曹德旺卻說“我連感謝都不用說”。專家認為,這次被稱為中國慈善“問責第一單”的捐贈為中國的慈善透明之路打開了一扇門。
最“苛刻”的慈善
——善款必須捐給貧困農戶
“對賭協議”是一個用在股權投資上的詞匯,指收購方與出讓方在達成并購協議時,對于未來不確定的情況進行一種約定。如果約定的條件出現,投資方可以行使一種權利;如果約定的條件不出現,融資方則行使一種權利。曹德旺將這個概念用在了慈善上。
2010年5月4日,曹德旺與中國扶貧基金會簽署捐贈協議,向西南五省區市旱災區貧困農戶捐贈2億元善款。但曹德旺提出要求,中國扶貧基金會必須在半年內將2億元善款以每戶2000元的標準發放到近10萬農戶手中,管理費不超過3%,并且善款“不能發給當官的,不能給有錢的”,差錯率不得超過1%,否則按超出部分的30倍進行賠償,最高賠償額不超過600萬元。
面對如此“苛刻”的條件,中國扶貧基金會請相關部門按照受災程度確定受資助的村子,受捐者不能是“兩代以內直系血親有副科級、房屋為二層以上磚混結構、有子女自費出國留學”的村民,并且逐戶核實,終于向曹德旺交上了一份滿意的答卷。曹德旺卻對此有自己的觀點:“基層干部就是給百姓辦事的,我連感謝都不用說。”
不具推廣性
——大額捐款可能實現“對賭”
1%的差錯率、3%管理費和30倍賠付條款,在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NGO研究所所長鄧國勝看來,2億元捐款項目的標準化設計流程機制、瞄準機制、透明機制與糾錯機制可以復制,且具有示范效應,但并不具備推廣意義。鄧國勝認為,曹德旺這樣的大額捐贈者勇于對慈善組織進行全過程監督,這樣的監督能推動更多公益慈善組織提高工作效率和公開透明度。
“如果都去對賭,普遍推廣,不太現實。”鄧國勝認為,只有大額捐款才有可能實現對賭,如果是小金額捐贈,繁瑣的運作和監督過程會讓公益機構不堪重負。“不是每個人都能一下子捐兩個億,中國扶貧基金會是國內效率最高的了,3%的管理費對他們來說也只能持平,對于其他基金會,卻只能‘賠本賺吆喝’。”另外,鄧國勝認為,對于曹德旺來說,他可以通過自己的河仁基金會來監督善款的運作,但不是每一位捐贈者都有這樣的精力和能力。2億元“對賭協議”只是一個手段,它的最終意義在于可以督促基金會總結提升項目管理能力,提高專業運作效率,促進公益機構執行過程的透明度和結果的透明度,實現組織的宗旨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