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專家:項目涉嫌“以租代征” 亟待嚴格依法規范
針對宜良“千畝農地造湖”一事,龔繼烈表示,涉及農村土地問題比較復雜,特別是在農民土地上進行產業結構調整前,要仔細進行項目論證,尊重農民合法權益,嚴格項目報批手續,力爭找到法律法規和現實情況的平衡點。
云南大學經濟學院副教授俞光斗等專家認為,宜良“千畝農地造湖”事件值得深思。首先,政府無權強迫農民土地使用權發生改變。國家提出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就是為了維護農民土地使用權這一根本權益。
與此同時,政府不能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俞光斗認為,政府不能作為企業主體來租地或征地。“城市發展也要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使農民失地不失利、失地不失業、失地不失基本生活保障,這是必須遵行的原則。”
尤其要指出的是,這個項目有“以租代征”“巧立名目”的嫌疑。云南省圣元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冰表示,雖然項目在名義上是用于水產養殖和生態濕地建設,但實際上是作為開發建設用地的配套景觀來實施的,而且客觀上將永久對這片田地造成不可修復的傷害,這些做法很難讓人與政策禁止的“以租代征”區別開來。
當地部分干部群眾和有關專家認為,上級有關部門應盡快對宜良“千畝人工湖”租地的合法性、合理性等核查,規范其行為,特別要尊重農民的土地承包權、自主權和收權益,對違反政策的情況應嚴懲不貸。
截至記者發稿時,云南省國土資源廳已責成昆明市國土資源局展開實地調查,若情況屬實,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來源:新華網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