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灣區紅會被批評
通報對此事的處理情況也進行了說明。據介紹,上海市紅十字會認定此次公務活動的人均消費水平明顯高于150元每人的標準,因此盧灣區有關部門已經責成盧灣區紅十字會對超過公務接待標準部分的7309元人民幣(9859元-150元/人×17人)由個人承擔,予以退回盧灣區紅會財務。在通報發出時,超標款項已經全部退回。對于此次“發票微博風波”中的主角,盧灣區紅十字會因為“在公務接待活動中鋪張浪費”而受到在全市紅十字系統通報批評的處分。上海紅十字會還要求“全市紅十字會系統要厲行節約,用勤儉辦一切事業的精神做好紅十字事業。各級紅十字組織嚴格按照本地有關部門撥給紅十字會工作業務經費的使用規定和開支范圍、標準進行使用,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對不符合規定和標準的,要堅決制止,及時整改。”
>>焦點梳理
‘ 紅十字會系統的快速應對和處理后,“發票微博風波”并沒有平息下來,仍有大量網友對紅會的通報表達出了不滿意,甚至對整個中國公益表達失去信心。記者就此采訪了接近紅十字會系統的相關人士就紅十字會系統的性質,以及此次風波中出現的“公務接待”“工作業務經費”“救災救助款”等關鍵詞匯進行解讀。’
焦點1 紅十字會是民間公益機構嗎?
根據《中國紅十字會法》,“中國紅十字會是從事人道主義工作的社會救助團體”,應該定性為“社會團體”。記者同時在民政部的一份關于對部分團體免予社團登記的通知中發現,其與文聯、作協、殘聯一樣,由國務院批準免予登記,而且一直到縣一級都有紅十字會的分支機構。
清華大學創新與社會責任研究中心主任鄧國勝介紹,在社會團體中,雖然紅十字會系統屬于少數可以公開募捐的機構,但其除了人道主義救援外,還肩負著大量民間外交的職能,因此其并非是一個純粹意義上的民間公益組織。
焦點2 紅十字會的錢從哪兒來?
同樣根據《中國紅十字會法》,紅十字會經費的主要來源有四個方面:(一)會員繳納的會費;(二)國內外組織和個人捐贈;(三)動產和不動產收入;(四)人民政府的撥款。中國紅十字會總會4月12日公布了2011年收支預算,其中財政撥款4983.78萬元,占其預算收入的99%以上,而在2011年預算支出中,紅十字事業支出有3245萬元。
據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地方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介紹:“紅會正式員工都屬于公務員序列,工資也是按照公務員標準發放,都是由國家全額撥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