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宗顯示
涉案車輛嚴重超載、頻繁通行
昨日,記者看到了該案的案卷,卷中附有兩車的詳細通行信息統計表,可以用“頻繁”二字來形容兩車的通行次數。
以2008年5月5日情況為例,在零點44分和45分,兩車滿載貨物從下湯收費站上高速,4點10分和13分,從長葛西下收費站;上午9時4分,兩車再次從下湯收費站上高速,12時42分和43分又從長葛西下高速;當天晚上10時47分和48分,兩車又從下湯收費站上高速,次日凌晨5時11分和17分從長葛西下高速。也就是說,兩車當天共載貨通行了6次,加上空駛的6次,當天通行12次。
從通行信息表可以看出,和5月5日情況一樣的不在少數,最少的一天也通行了4次。
兩車承載貨物的重量更是驚人,兩車限重25噸,實際載重量都在70噸左右,5月16日的一次甚至超過了76噸。
下湯收費站站長王歡介紹,也正是如此高頻率的通行,讓工作人員對兩車的身份產生了懷疑。
來源:大河網-大河報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