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聞晨報》報道,申城本周迎來新一波高溫,一些員工開始關注企業高溫津貼。很多職工打電話到勞動保障12333咨詢電話、市總工會和相關法律機構,了解政策操作細節和相關問題。勞動法專家談育明昨天表示,日前下發的相關通知并未明確規定高溫津貼發放的具體時間。顯然,高溫津貼按日或按周發放是不現實的。高溫津貼可以按月發放,也可以高溫天過后,集中在10月份一次發放。
有職工問及“高溫津貼可發可不發嗎?”談育明認為,“符合規定的員工,企業必須發放高溫津貼。”他同時特別指出,企業不執行高溫津貼的相關規定,員工可申請勞動仲裁。
此次市人保局、市總工會下發的有關通知明確,企業每年6月1日起至9月30日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季節津貼,標準為每月200元。
來源:新聞晨報 編輯: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