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成立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將重新核定公務用車編制,除按規定報廢更新車輛外,一般不安排新車購置經費。這是記者從市政協獲得的信息。據悉,市發改委在答復政協委員相關提案時透露,總體上看,已具備了在上海各區縣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條件。
自2004年至2009年,本市先后在閔行、普陀、嘉定、青浦、松江和長寧等6個區開展了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試點。取消了區委辦局、街鎮的公務配車,對機關工作人員實行公務交通補貼。改革前,6個區公務車輛共計7175輛,改革后減少為1664輛,減少了76.8%;改革前年度公務交通經費支出4.62億元,改革后減少為2.95億元,減少了36.1%。通過改革試點,切實降低了行政支出,有效杜絕了公車私用、違規超編超標配車等現象。
市發改委透露,2011年公務車輛購置及運行費等支出原則上零增長,切實降低行政成本。新成立的市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將重新核定公務用車編制,進一步規范編制管理及辦理程序,重點糾正超編超標配備公務用車和違規換車、借車、攤派款項購車、豪華裝飾及公車私用等突出問題,加強公務用車總量控制,加強財政預算控制。對滬上各部門的車輛購置及運行費支出進行壓縮,嚴格控制公務用車購置,除按規定報廢更新車輛外,一般不安排新車購置經費。
此外,市發改委還將上海全市公務車使用管理情況在政務網和內部網上公布,進一步接受干部群眾的監督。對嚴重違紀行為進行通報批評,并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來源:勞動報 編輯: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