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從2011年上海市教育政風行風建設大會獲悉,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包括幼兒園)要嚴格執行國家關于教育收費權限管理的有關規定,堅決糾正越權設立收費項目和違規制定收費標準的問題;嚴禁各級各類學校收取任何形式與入學掛鉤的贊助費、支教費、捐資助學等;在學前教育階段,要加強對幼兒園收費行為的監管,出臺上海市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
副市長沈曉明出席會議并講話,他強調,教育政風行風的首要工作是繼續抓好規范收費,今年的重點是規范幼兒園收費。會議同時要求:
■在義務教育階段,要嚴禁收取任何形式與擇校相關的費用,嚴禁舉辦與招生入學掛鉤的“占坑班”(通過參加該校培訓獲得入學便利)。
■在高中階段,今年本市要在15個區(除奉賢區、金山區和崇明縣外)取消公辦普通高中擇校生招生計劃及擇校費,到2012年,本市要全面取消公辦普通高中擇校生招生計劃及擇校費。
來源:新民晚報 編輯: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