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商品中含了多少稅
增加所得稅和財產稅為主的直接稅,還要考慮稅收征管和人們的心理承受能力
高培勇認為,未來我國稅制改革和調整的方向,應當是在適當降低宏觀稅負水平的前提下,減少間接稅,增加直接稅;減少來自企業繳納的稅,增加來自居民繳納的稅。
降低企業稅負,可以達到減少商品中的含稅的目的。在這方面,提高小微企業增值稅、營業稅起征點,開展營業稅轉增值稅試點、取消重復征稅等一系列的結構性減稅政策已經或正在實施。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不同于以往的稅收改革舉措。增值稅作為中國第一大稅種,它的變化牽一發而動全身,將提供一個優化稅制結構以及稅收收入結構的重要契機。隨著營業稅改征增值稅逐步向全國推廣,不僅是增值稅,而且包括其他流轉稅稅種在內,都將迎來一場旨在降低稅負水平并進一步完善流轉稅稅制的重要改革。由此而騰出的空間將為增加直接稅、進而推動旨在優化稅制結構的整體稅收改革鋪平道路。
賈康認為,相對而言,降低以流轉稅為主的間接稅條件比較成熟,實施起來也比較容易,但增加個人所得稅和財產稅等直接稅比重,還有大量的基礎工作要做。
比如,在個人所得稅方面,近年來的個稅政策調整都是以減稅為主,2011年的個人所得稅改革后,所覆蓋的工薪收入者只有7%左右。如果增加對富人的所得征稅,就需要摸清我國富人階層有多少,對他們的收入進行有效監管和準確計算。
在財產稅方面,目前我國只是在上海、重慶兩地試點開征房產稅,雖然試點時間只有一年多,但仍遇到了不少問題。其中一個最突出的問題,就是征管成本太高。比如,一些在征收范圍之列的房產,有的沒有人居住,有的房主不在本地,稅務人員只能一遍一遍地打電話找人,甚至上門征收,效率很低。
賈康表示,稅制結構的改革與調整,不可能一蹴而就。“目前,稅務部門對于征收直接稅尚無經驗,征收個人所得稅也都是由單位代扣代繳。增加直接稅,意味著稅務部門要面向居民直接征稅,這就需要創新征管手段,提高征管效率。現在我們要做的,是明確改革方向,探索建立局部框架,然后一步步往前走。”
來源:人民日報 編輯: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