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人喬丹狀告喬丹體育 勝負難料
制圖何將
去年底獲準上市的運動服飾生產商中國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遭遇“不測”。美國籃球巨星、“飛人”邁克爾·喬丹已在華提起訴訟,指控該公司侵犯自己的姓名權。業內人士認為,無論這場官司結果如何,都將阻礙喬丹體育的上市步伐。
■事件
飛人喬丹在華維權
喬丹23日宣布已向中國法院起訴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侵犯其姓名權。
喬丹在訴訟文件中稱,“喬丹體育”品牌商標使用了他的中文譯名,并指出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中國媒體就用“喬丹”來指代邁克爾·喬丹。喬丹表示,這起訴訟的目的不在于經濟訴求,而是旨在對其姓名權的保護,他計劃將訴訟有可能得到的任何經濟賠償用于發展中國的籃球事業。
喬丹體育公司昨天回應稱:截至23日午間,公司尚未收到法院的應訴通知;中文“喬丹”是公司依照中國法律申請注冊并享有專用權的注冊商標,對注冊商標的合法使用行為受中國法律保護;公司一直崇尚體育精神,在誠信經營的同時,曾持續傾力支持體育事業的發展。
記者從喬丹的代理律師處獲悉,他們是本月21日向法院提交訴狀的,目前法院方面正在立案審查,是否受理大約一周之內會有答復。
■說法
喬丹維權有點欠及時
國際商標協會中國商標局實踐委員會主席李永波昨天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喬丹體育的商標注冊已有多年,盡管當時喬丹打籃球很有名,但在喬丹體育注冊相關商標時,并未引起美國方面的注意。喬丹體育在中國進行了多年的品牌推廣和運營,目前已成為一個知名品牌,此時喬丹提出訴訟,從法律上講,其主張權利的時間不是特別及時,“這里面有個時效的問題,不能說等人家把豬養肥了你再來殺豬。”
“不過這起訴訟也給我們的企業一些警示。”李永波表示,企業“傍名牌”一定要謹慎,“傍名牌”可能對創業有所幫助,但如果不能處理好可能存在的潛在危機,就會對企業產生重大影響,目前來看,喬丹體育將面臨上市受挫的問題,其未來走向海外市場也必將受阻。
喬丹體育上市將受阻
“不論官司結果如何,在短期內必然阻止喬丹體育的上市步伐,估計上市事宜要等到官司塵埃落定。”銀騰前瞻財訊分析師孫旭東昨天表示,擬上市企業遭遇起訴并非個例,但此事能引發證監會多大程度的重視,還有待進一步觀察。
■鏈接
招股書曾做風險提示
去年11月25日,證監會公布: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IPO上會審核獲通過。這意味著喬丹體育將成為A股第一家專營體育用品的上市公司。
在喬丹體育招股書的“需要特別關注的風險因素”中這樣提醒投資者:公司商號及主要產品商標“喬丹”與美國前職業籃球球星MichaelJordan的中文音譯名“邁克爾·喬丹”姓氏相同,“Jordan”作為普通外國人姓氏,并不具有特定性,與美國前職業籃球球星邁克爾·喬丹之間不存在一一對應的關系。目前公司和邁克爾·喬丹不存在任何商業合作關系,也未曾利用其形象進行企業、產品宣傳。發行人的商號及注冊商標均不存在侵犯MichaelJordan的姓名權或其他權利,發行人自2000年6月28日成立至今,MichaelJordan從未就發行人商號及“喬丹”注冊商標事宜向發行人提出過任何權利或主張,發行人與MichaelJordan之間不存在糾紛及潛在糾紛。
在招股書的“其他注冊商標”欄中,還出現了“杰弗里喬丹”“馬庫斯喬丹”“JIEFULIQIAODAN”“MAKUSIQIAODAN”及其變體商標,這與邁克爾·喬丹兩個兒子的中英文名字寫法一致。
年初曾被消費者起訴
據了解,今年年初,就有購買過喬丹體育品牌服飾的消費者向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書顯示,原告認為“喬丹”譯名已廣為人知,喬丹體育經銷商銷售以“喬丹”品牌命名的服裝,但在宣傳中并未告知該品牌與籃球明星喬丹無關,對消費者造成了誤導和欺詐。
“我認為企業的成功,應當以誠實和尊重消費者為前提。當我還是籃球運動員時,我遵守比賽規則,以誠實為本打好每一場比賽。我打球努力求勝,但始終遵守誠實比賽的規則。現在,作為一個企業家,誠實也是我經商時最最重要的原則之一,一刻也不能忘記。”
——摘自邁克爾·喬丹的聲明
來源:京華時報 編輯: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