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平臺成網購釣魚幫兇 專家:消費者有權討說法
網上購物遭遇騙子和釣魚網站,賬戶資金被劃至易寶支付等第三方支付平臺,幫騙子的購物訂單付款,支付平臺是否應該承擔責任?相關專家在接受中新網金融頻道采訪時表示,第三方支付平臺有嚴格審核賬戶的責任,也有協助受害人追回款項的義務。
支付平臺成網絡詐騙工具
去年12月29日,合肥的王先生在淘寶上購買電視,并向賣家支付了一筆6500元的款項。之后,賣家向王先生發來一個網址,稱交易沒成功,要求其點擊激活碼再次確認。
看到界面上“支付為零元,僅作為激活碼用”的字樣,王先生沒有加以警惕,進行了點擊確認。之后,對方又表示交易仍未成功,讓王先生再次確認。如此反復操作幾次后,系統突然顯示余額不足。王先生這才想到,自己可能被詐騙了,一查之下才發現,自己銀行賬戶已被轉走了3萬多元。
王先生到銀行查詢款項流向,發現自己的錢分幾次轉到了第三方支付平臺易寶支付的賬號上。王先生于是向易寶支付交涉。工作人告訴王先生,他可能被詐騙了,應找警方報案。易寶支付只是做為支付流通平臺,不承擔相關責任,并表示無法滿足王先生提出的凍結該筆款項的要求。
王先生于是向當地警方報案,并由當地警方向易寶支付所在地北京的警方發出了協查函。但在此期間,易寶支付的工作人員又告知王先生,他的錢已經被轉走了。
湖北的蘇女士也有類似經歷。去年12月4日,蘇女士的女兒用她的網銀在網上購物時,也被賣家告知交易沒有成功,并發來一個網址,要她點擊激活。蘇女士的女兒在騙子的指使下,先后幾次進行了點擊確認。覺察有異的蘇女士登陸網銀查詢,發現賬戶先后被轉走了9筆款項,總額達6.9萬元,這筆錢也流向了易寶支付。“我到公安局報案了,他們打電話給北京警方要求協查,但到現在也沒有消息。”蘇女士告訴中新網金融頻道。
她透露,自己也找過易寶支付的客服,“她們說錢確實進過易寶支付,但是已經被人提走,辦成聯通卡充值了,它們只是支付流通平臺,沒有擔保責任。”
支付平臺喊冤
據中新網金融頻道了解,與王先生和蘇女士有類似經歷的網民不在少數。網絡騙子先向電商提交真實訂單,然后通過虛假鏈接、木馬病毒入侵等方式,讓受害者點擊確定進行支付,購買充值卡等易于變現的產品。
一位不愿具名的第三方支付平臺公司高管告訴中新網金融頻道,“由于交易是在我們的平臺上處理,很多受害者都認為是付款給我們,所以投訴很多。網上甚至有我們和騙子合謀分錢、洗錢的傳言。”他介紹,訂單一般由犯罪分子發起,誘導受害人在網上進行支付操作,支付平臺的系統處理成功后,就必須向商戶付款。如果接到受害者的投訴,他們能做的只有將錢的去向告知受害者,并協助警方調查。但他也承認,受害人發覺受騙到報警,到警方介入調查的這段時間內,詐騙交易大多已經完成。
中新網金融頻道的調查也證實了上述說法。在百度上輸入國內幾家知名第三方支付平臺公司的名稱搜索,均發現大量受害者的投訴,“合伙詐騙”、“洗黑錢”等字眼層出不窮。
一些受害者并不認同支付平臺只負責處理交易的說法,“就好比我家電視機被偷了,賣到了廢品站,我去跟老板說這是贓物,讓他先別急著脫手,為什么不可以呢?”王先生在接受中新網金融頻道采訪時表示。
專家:支付公司有責任保護消費者
易觀國際電子商務分析師陳壽送在接受中新網金融頻道采訪時認為,上述案例的發生,說明整個行業中仍存在漏洞,讓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機,“但這項業務是沒有問題的,這就好比騙子騙用戶把錢打到了一家銀行的賬號上,那銀行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因為它只負責提供存款和匯款的服務,不會因為有騙子就改變,除非收到公安機關凍結資金的要求。”
但網上交易保障中心副主任喬聰軍卻表示,在類似事件中,支付企業應承擔一定責任。首先,支付企業沒有盡到嚴格審核的義務,“可能騙子隨便拿個證件就讓開賬戶了,這樣即使公安機關介入調查,也很難找到騙子”;其次,在接到受害人通報后,支付公司應該協助處理。從技術上來說,可以設置一個暫緩期限,對有爭議的款項先凍結,但是這些企業并沒有這樣做。
“支付平臺提供這類服務是有服務費的,是利益相關方,所以不能說與他們關系一點也沒有。這涉及到商業道德的問題,你是不是什么錢都要賺?比如比賣刀,明知道買刀人要去殺人,你也賣?實際上,利用支付平臺進行的網上詐騙活動都是有跡可查、可以監控的,關鍵是支付公司愿不愿去主動承擔保護消費者利益的責任。”喬聰軍說,“就我們了解到的情況,有的第三方支付平臺存在大量這類投訴,但有的就比較少,因為后者做了很多提醒工作,把應盡的義務都盡到了,消費者當然無話可說,如果你沒有盡這個義務,消費者當然有權討個說法。”
喬聰軍呼吁,整個支付行業應有推出有效措施來保護消費者,“消費者不太了解技術方面的問題,也不清楚背后的復雜環節,支付企業既然知情,就有義務去提醒。如果大家都不去做這件事,久而久之,消費者就不會再信任網上支付,那這個行業也是沒辦法發展的。”
來源:中新網 編輯: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