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網站消息,為加強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防范資金風險,促進反腐倡廉,商務部擬制定《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23日起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12月23日。
征求意見稿規定,發卡企業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在開展單用途商業預付卡業務30日內向工商注冊地的商務主管部門辦理備案登記。
征求意見稿規定,發卡企業應對購卡人購買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的時間、地點、卡號、金額等信息進行逐筆登記。對購買(充值)記名卡和一次性購買(充值)1萬元(含)以上不記名卡的單位或個人,發卡企業應進行實名登記。
征求意見稿規定,對單位一次性購卡(充值)金額達5000元(含)以上或個人一次性購卡(充值)金額達5萬元(含)以上的,發卡企業應通過銀行轉賬方式,不得收取現金。
征求意見稿規定,單張記名卡資金限額為5000元(含),單張不記名卡資金限額為1000元(含)。
征求意見稿規定,單用途商業預付卡不得用于或變相用于提取現金,不得具備除兌付商品、服務以及充值以外的功能。發卡企業不得協助持卡人以贖回等任何形式套現。
來源:新華網 編輯:鄧京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