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慶沃爾瑪“綠色豬肉造假事件”尚未塵埃落定之際,長沙市工商局13日向《經濟參考報》記者獨家披露,對一起被長沙市民發現的沃爾瑪、家樂福幾家門店銷售“改期”食品行為,給予沒收違法所得、收繳貨物、罰款等處罰。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長沙沃爾瑪、家樂福“改期”食品,只是食品流通供應鏈上,異常猖獗的日期涂改問題的“冰山一角”。“改期”食品潛伏市場,嚴重威脅著食品安全。
涂改痕跡在強光下現形
長沙速凍保鮮食品被發現竟是“改期”食品,事發于今年8月29日。這天,長沙人黃平國和方澤海等人,分別向長沙市工商局芙蓉分局、雨花分局舉報,稱他們在沃爾瑪超市長沙雨花亭店、家樂福超市長沙芙蓉廣場店分別購買到的杭州產“寧波湯圓”、安徽產“速凍青豆蝦仁”有問題。
朝著陽光、變換角度,記者看到這些食品包裝袋封口上無一例外地有些淺淺的凹痕:沃爾瑪超市長沙雨花亭店銷售的寧波湯圓,包裝上噴墨印刷生產日期為“2011年8月6日”,但“凹痕日期”卻是“2011年2月18日”。家樂福超市長沙芙蓉廣場店出售的同品牌湯圓也存在同樣的問題。此外,家樂福超市長沙芙蓉廣場店出售的安徽產速凍青豆蝦仁標注生產日期為“2011年6月19日”,但“凹痕日期”顯示的卻是“2010年12月20日”。
沃爾瑪家樂福受罰
對此,家樂福和沃爾瑪在長沙的相關門店,分別在店堂貼出公開致歉信,表示將開展核查,避免出現類似問題。沃爾瑪雨花亭店還承諾召回相關商品。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方澤海在長沙市雨花區工商局的調解下,從沃爾瑪超市獲得“十倍賠償金”和退款,由“寧波湯圓”供貨商長沙思念實業有限公司代為支付。黃平國獲得由家樂福提供的退貨和所購商品原價格10倍的經濟賠償,同樣由供貨商代為支付。
隨后,長沙工商以約談、索證、查賬等方式,對廠家、經銷商和超市涉嫌篡改或者銷售“改期”食品行為,展開調查。
13日,長沙市工商局向《經濟參考報》記者披露了查處結果。經調查,這些“改期”食品是供應商為實現銷售擅自更改噴墨生產日期。在查處供應商的同時,長沙市工商局認為,雖然超市方“積極配合了執法調查,認識到了違法行為的危害后果,但是食品安全關系到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不能有絲毫懈怠”。為此,決定對沃爾瑪深國投百貨有限公司長沙雨花亭分店、長沙家樂福超市有限責任公司分別給予追繳違法所得、沒收涉案問題食品和罰款1萬元的處罰。
長沙工商部門介紹,相關處罰決定書已于日前送達沃爾瑪、家樂福相關門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