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條例》難產之困:"后臺操作"如何走向"前臺交鋒"?
醞釀三年有余的《工資條例》,已經再次陷入僵局。 漫畫/李宏宇
日前有媒體報道,醞釀三年有余的《工資條例》,再次陷入難產僵局。據知情人士透露,由于在一些關鍵問題上各部門難以達成一致,《工資條例》出臺時間再次被推后。《工資條例》制定要注意哪些問題?怎樣才能順利出臺?在CPI一路狂奔、工資收入捉襟見肘的大背景下,關于“工資條例”的話題再次引爆輿論。
工資條例制定不能被部門利益綁架
據稱,在《工資條例》的草案中,有關最低工資以及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同工同酬”的規定,沒找到令相關部門滿意的解決方案。
順產工資條例必須走出“身份利益主義”,燕趙都市報刊發王聃評論說,《工資條例》難以出臺的真正原由,不在改革復雜性,也不在密集調研的無效,就像我們無數次所遭遇的公共性難題一樣,《工資條例》真正面對的只是“身份利益主義”下的沖突與眾口難調。這種難以突破是一種“爭議權的怪圈”。當收入不公的危害已經在損害著社會肌體的健康;當公眾不能再經由從期待到失望的落差,我們是時候該直面其中的“身份利益主義”了。
規定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和“同工同酬”不應遇到任何阻力,這才符合現代企業的品格,體現現代社會文明。法律學者李克杰在《中國青年報》撰文表示,在現代法治社會中,任何企業在努力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同時,必須履行兩項基本義務,一是守法義務,二是履行社會責任義務。任何時候都不能違背現代法治精神,享有法外特權,以非法的方式實現利潤最大化。相反,企業只有依法經營,認真履行社會責任,充分尊重勞動者合法權利的基礎上,才能切實調動廣大職工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才能創造出更多的財富,提高企業效益。
對最低工資和工資增長機制提出異議,可能讓一些人反感,但客觀而言,他們提出的理由確有道理。此次工資條例被“卡”,在于不合理的國民收入分配現狀,也“卡”在公共部門讓利于民的誠意與決心中。媒體從業者晏揚在重慶時報的評論則認為,如今大多數中小企業利潤微薄,生存困難,即使建立工資增長機制,也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建立工資增長機制不僅是企業的責任,更是政府的責任,不僅需要企業讓利,更需要政府讓利把漲工資的責任全部推給企業,不僅可能讓企業生存舉步維艱,也于工資政策落實本身無益。在工資改革面前,政府真正應付諸行動的則是通過減稅、降費讓利于企業,然后由企業讓利于職工。
“打撈”工資條例中的勞動者聲音
一部既涉及各類企業又涉及億萬勞動者權益的法規,在醞釀起草過程中,不能總是進行“后臺操作”,由眾多的企業代言人進行幕后博弈,而聽不到億萬一線勞動者的更多聲音。
廣州日報刊發惠銘生的評論直言,制定《工資條例》,立法者真該好好打撈勞動者“沉默的聲音”。法制日報刊發張貴峰評論也認為,雖然《工資條例》的立法過程當中,作為職工組織的“全國總工會”一直都參與其中,但相比其他博弈方,其博弈地位和能力,無疑又顯得很邊緣、弱勢。其非制定《工資條例》的主導部門,而只是眾多參與者之一,話語權實際上相當有限。
立法博弈中的實力對比不平衡,必然阻礙立法的進程,更從實質上損害廣大勞動者的利益。李克杰認為,要改變立法博弈中的嚴重失衡局面,就要求《工資條例》的起草工作由“后臺操作”走向“前臺交鋒”,這不僅能夠充分保證廣大勞動者說話發聲,而且也能將各類企業代言人的意見和訴求見見光、殺殺毒,讓全社會判斷到底誰在背后胡攪蠻纏。
條件不具備,可以創造;條件不成熟,可以打造。媒體評論員李記在重慶商報上發文說,如果《工資條例》的制定,能更多一些過程公開、多一些開誠布公,相關方面致力于討論的問題更多傾向于先決條件如何創造和打造方面,這顯然更有利于問題的解決。越來越多的勞資糾紛告訴我們,如果沒有完備的工資集體協商機制作為依托,勞資矛盾必將進一步蔓延和擴大。在制定《工資條例》時允許公眾全程參與和介入,允許資方和勞方公開博弈,實為必須。“開誠布公”是為倒逼,更為促進。
工資條例莫陷入“完美主義泥沼”
改革必須警惕陷入“完美主義泥沼”,為了完美、誰都滿意的方案,一再推遲,反復討論,沒有成果。有些改革,必須堅持“寧早產勿流產”,先落地后成長,抓住主要矛盾有力推進,在推進中解決其他問題。
媒體評論員畢詩成在華西都市報上的言論一針見血,改革必然要觸動既得利益,誰也不得罪,就別指望什么改革了。《工資條例》被視為破解分配不公問題的一把鑰匙,旨在重點解決一線職工工資偏低、工資增長緩慢、底層工人欠薪等問題,同時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工資協商機制等。這等于為中國除公務員之外的群體建立一個薪酬制度框架,增加透明性與保障度,解決好公平“分蛋糕”的命題。這樣的制度,首先動的就是“既得利益者”的奶酪。
對于一個已經可以預期對最大多數人有利的《工資條例》,繼續等和拖已經沒有什么實際意義。畢曉哲在北京青年報對工資條例的“久拖不決”評論說,任何一項政府決策或政策制定,需要征求不同群體的意見和聽取不同群體的聲音,這是保證決策科學的前提,但可以肯定的是,一個“民主”的征求意見的過程不應遙遙無期。任何一項決策單純考慮“民主”,由于利益尋求的難以調和性,是無法達到目標的,這就需要有關方面在征求民意之后,及時做出決策而不是繼續讓各個群體“打嘴仗”。
除了對《工資條例》難產的討論,一些媒體也在考慮:即便《工資條例》順產了,又能怎樣?媒體從業者鄧海建認為,諸多勞動領域的權利癥結,顯然就不是“立法依賴”所能疏解得了。成熟的勞動者、不缺位的執行力、公平的就業機制、對等的勞資關系,這是我們期待《工資條例》的大前提。在此問題上,中國勞動學會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去年3月接受采訪時就表示:“要把分配改革看作一個系統工程,‘工資條例’只是其中一部分。光靠一個條例,解決不了所有問題,但是沒有它,很多問題也確實解決不了。”
來源:人民網 編輯:鄧京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