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5日發布《關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與配套融資相關規定的決定》,首次明確了借殼上市的標準,以對這一內幕交易頻發地帶進行規范。
新修訂的《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對借殼上市確定了較高的標準,使得殼資源不再那么誘人。根據新辦法,上市公司向收購人購買的資產總額,占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的前一個會計年度期末資產總額的比例達到100%以上的,上市公司購買的資產對應的經營實體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在3年以上,最近兩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超過人民幣2000萬元。這一要求已經與首次公開發行的標準接近。
根據決定的內容,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可以同時通過定向發行股份募集部分配套資金,其定價方式按照現行相關規定辦理,并購重組與配套資金募集可以同不操作,實現一次受理,一次核準。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說,這有利于上市公司拓寬兼并重組融資渠道,有利于減少并購重組審核環節,有利于提高并購重組的市場效率。
這位負責人說,新辦法的修訂也旨在鼓勵上市公司以股權、現金及其他金融創新方式作為兼并重組的支付手段,拓寬兼并重組融資渠道,提高兼并重組效率。
據介紹,證監會目前正在研究討論推行并購重組審核分道制。近期,證監會將抓緊改進完善相關配套支持系統,研究草擬出臺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分道制試行辦法,在條件成熟時啟動實施工作,起步階段可由具備條件的主體和區域先行實施,在實踐中循序漸進。
上述負責人還表示,這項工作是加強改進監管工作、淡化和減少行政許可的市場化改革探索,其核心是在審核標準公開、流程透明的基礎上,加大中介機構職責,促進各市場主體歸位盡責,通過客觀、公正、簡潔易行的評價標準,有條件地簡化一批重組項目的行政審核程序,提高審核效率和公信力。
證監會5日發布《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從“單獨立戶、封閉運行、總分核對”三個方面,保證客戶交易資金安全。
修訂草案規定,證券公司從事經紀業務,應當以自己的名義在指定商業銀行開立客戶資金匯總賬戶,用于存放客戶資金,一家證券公司的客戶資金,可以存放在多家指定商業銀行,以適應多銀行存管模式的需要。
同時,修訂草案要求證券公司、指定商業銀行在客戶資金存管合同簽訂后,分別對客戶開立與客戶資金匯總賬戶對應的二級賬戶,用以記載客戶資金的明細數據,以實現對每個客戶的資金進行單獨立戶管理的目標。
修訂草案明確“封閉運行”要求,除對資金存取路徑、劃轉過程進行控制外,還要對資金變動的總體情況進行全面核對和監督。
修訂草案從證券公司、指定商業銀行、客戶、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監管部門5個角度,建立了全方位的客戶資金監督機制。
來源:新華網 編輯: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