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江陰張先生在淘寶網上一家名為“上海格調名仕館”的網店看中一件標價1700元的“巴寶莉”外套,這件外套在專賣店標價上萬元。看到該店信譽度很高,顧客評價很好,張先生欣然買下衣服。哪知收貨后,發現質量一般,且型號稍大,張先生要求換貨遭拒,一怒之下投訴到江陰市工商局。
去年12月8日,江陰工商局經調查發現了店主李志峰設在江陰的倉庫,與公安機關聯合查處,現場抓獲9名工作人員,查扣萬余件假冒國際知名品牌的服裝鞋帽箱包等,貨值高達5000余萬元。
2010年國務院專項辦掛牌重點督辦案件、全國打假十大典型案例之首,自此浮出水面。
今年6月,江陰市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并當庭宣判了這起特大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案,依法判處被告人李志峰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萬元;其他3名被告判處緩刑并處罰金。判決現已生效。
放棄公職,規模化網上售假
現年32歲的李志峰出生于湖南省某市,當年以該市高考第一名考入大學,研究生畢業后順利考上上海市的公務員。但他并不滿足現狀,一心想著掙大錢。
2009年,李志峰在淘寶網上注冊了一家名為“格調名仕館”的網店。在他看來,“中國人都喜歡追逐國際名牌,即使是假的也趨之若鶩”。他嘗試在網上銷售假冒國際知名品牌的商品,如“LV”、“古奇”、“阿瑪尼”、“范思哲”等國際一線品牌。為了擴大生意,李志峰先后又注冊了“糯米之家旗艦店”、“洛神品牌原單店”兩家網店。對未來有了新的規劃后,他辭職全身心投入所謂的“事業”。
2009年9月,李志峰設立了創意部、分店部、推廣部、客服/售后、倉庫等五個部門,開始了網店的規模化操作,工作人員多達38名。
高仿低價,銷售金額逾千萬
因為在網上開店不需要商品銷售的授權證書,李志峰有了可乘之機。他的網店打著“原單正品尾貨”招牌,商品仿冒程度很高,標價是正品的一至二折,因此吸引了大量網民。李志峰開網店第一個月的收入是10萬元,到2010年9月,月收入已達到100多萬元,令他甚感意外。李志峰將倉庫搬往江陰市,就在打算以“上海格調名仕館”為品牌自產自銷商品、“一展宏圖”的時候,因為一名顧客的投訴而曝光。
得知倉庫被查后,李志峰先后逃到湖南長沙、貴州興義等地。今年2月26日,江陰警方通過近2個月的艱苦追蹤,將其抓獲。
6月1日,江陰市人民法院對李志峰等人網上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案開庭審理。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李志峰于2009年10月4日到2010年12月8日間,通過三家網店銷售假冒124個注冊商標的商品36110余件,銷售金額合計人民幣1174萬余元,違法所得人民幣410萬余元。
法院判決,被告人李志峰與其招募的其他3名工作人員,行為均已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罪。
【法官說法】
網店售假亟待監管
如今,網上購物日益普及,也為假冒商品流通增加了新渠道。一些網店商家在宣傳自己的產品時,往往號稱手頭貨品是一線國際品牌在國內代工廠用尾料加工出來的,或者是代工廠檢驗淘汰下來的貨品。而實際上,國際品牌的生產管理很嚴格,一旦發現有正品或殘次品通過一些渠道流入市場,加工廠家會面臨高額的罰款。還有部分國際一線品牌,在國內根本就沒有代加工廠。
盡管網絡購物平臺對于侵犯知識產權的商品一直都嚴令禁止,但是從李志峰案可以看出,我們對網絡售假還缺乏有力的監管措施。要想堵住網上售假的源頭,首先消費者應該端正心態,理性消費;同時監管部門也要加大監管力度,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的行為。
江陰市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審判員 徐芝若
來源:人民網 編輯: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