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30日從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獲悉,為如期完成“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的建設3600萬套保障性住房的任務,解決資金短缺問題,發展改革委辦公廳日前發文,允許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公司發行企業債券,并要求這些公司將籌措的資金優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利用債券融資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有關問題的通知》,為完成“十二五”規劃提出的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各地按《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19號文)進行規范后繼續保留的投融資平臺公司申請發行企業債券,募集資金應優先用于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設。
《通知》明確,支持符合條件的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公司和其他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券進行保障性住房項目融資。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公司從事包括公租房、廉租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棚戶區改造等保障性住房項目建設的,如果符合《通知》要求以及投融資平臺公司發債的各項條件,可申請通過發行企業債券的方式進行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的融資。但“只有在滿足當地保障性住房建設融資需求后,投融資平臺公司才能發行企業債券用于當地其他項目的建設”。
根據《通知》,從事或承擔公租房、廉租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棚戶區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的其他企業,也可在政府核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額度內,通過發行企業債券進行項目融資。各地發展改革部門應根據本地實際,優先做好募集資金用于保障性住房項目的企業債券發行申請材料的轉報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通知》要求各地發展改革委加強對發行人募集資金使用方向的引導、監督,保障募集資金的專款專用。要督促發行人落實償債計劃及保障措施,按計劃提取償債基金,進行專戶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償債風險。要督促發行人進一步加強信息披露工作,按照債券交易場所的規定,及時、準確地披露財務報告及有關重大事項。
來源:新華網 編輯:張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