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補漏很關鍵
職務犯罪年輕化現象正在逐步蔓延。
據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調查,2005年至2010年間,該院反貪局立案受理的35歲以下職務犯罪案件有18件22人,占立案總數139件的12.9%;此外,重慶市檢察院調查也發現, 2003年至2007年,重慶市檢察機關共立案查辦35歲以下職務犯罪嫌疑人623人,占立案總數的16.69%。
“雖然不同年齡段的貪官,處置非法錢財的方法各有不同,但關鍵點都是一樣的,還是制度上有漏洞。”一位檢察官說。
2010年被判刑的陳正華,就因為先后在海寧市治江圍墾管理委員會、尖山新區管理委員會、三產服務與糧食局、招商局任工作人員,他的受賄,主要出現在前兩個單位任職期間。
“仔細分析陳正華受賄案,可以發現,他之所以受賄,是因為一些單位管理制度上有漏洞,讓他容易下手。”一位辦案檢察官說。
有關人士認為,其實不論是“59歲現象”還是“30歲現象”,都無關年齡,只與制度有關,只有堵塞制度漏洞,加大監管和嚴打腐敗力度,官員才可能消除僥幸心理。
不過,鑒于“30歲現象”的特殊性,有關人士建議,除了彌補制度漏洞外,還要進一步增強年輕干部政治信仰,防止他們的價值觀發生扭曲,畢竟這些貪官之所以“落水”,和一些錯誤的認識有關。他們普遍認為,人在社會上的地位主要是看擁有金錢多少,金錢決定感情和地位,因此處處與人攀比、向人炫耀,以此證明自己在社會上“吃得開”、“混得好”。
來源:浙江日報 編輯: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