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政的不斷加大投入力度,無疑起到風向標作用。地方政府也紛紛加大財政投入。
陜西省政府決定中央分配的政府性地方債券資金留省部分,全部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廣州市今年還將土地出讓凈收益用于保障房建設的比例從10%提高到13%,并將土地出讓溢價部分按比例返還用于保障房建設。
一些城市還積極探索資金籌集方式。如南京積極與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商談合作,今年2月全國社保資金首單30億元保障房貸款落戶南京。貴陽市已與北京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達成50億元的意向性協議。
據住房城鄉建設部介紹,2011年要完成的1000萬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投資在1.3萬億元左右。其中,8000多億元是通過社會機構投入和保障對象及其所在企業籌集來的。剩余的5000多億元資金,將由中央政府和省級人民政府以及市縣政府通過各種渠道來籌集。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所需資金數額巨大,盡管各地加大資金籌集力度,但是對于地方政府而言,保證資金落實到位,仍然是嚴峻的挑戰。國務院督查組在督查中就發現,一些地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資金尚未足額籌措到位。
土地供應:跟上了嗎?
用地供應能否及時跟上,對于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至關重要。
為切實保證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應,國土資源部決定今年對落實國家1000萬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用地實行責任制,由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主要領導人負全責,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應計劃連同責任人名單由國土資源部向全國公示,并加強督促落實。
為了實現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應保盡保”,部分地方政府千方百計確保土地供應進度。
北京市國土局將開辟綠色審批通道,進一步優化審批程序,加快落實保障性住房用地。確保7月底,全面完成2011年新開工20萬套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的用地供應。
安徽省今年將單列1.23萬畝新增建設占用農用地計劃指標,專項用于全省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和經濟適用房“三類”保障房及配套商業設施建設。
青海省將把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比例作為土地招拍掛的前置條件,確保新批準房地產開發項目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比例不低于10%,此外,對于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建設用地未達到70%的州、市、縣,將暫停其房地產用地開發審批。
根據國務院督察組公布的督察情況,接受檢查的16個省(區、市)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用地做到了“應保盡保”。
值得關注的是,在日益緊張的土地供應中應對保障性住房建設規模不斷增加的現實,在嚴格的土地審批程序中確保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按期完成,對地方政府而言是嚴峻的考驗。
來源:新華網 編輯:許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