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旅客李先生攜帶朋友送的兩瓶河南名酒乘坐飛機回杭州,在新鄭國際機場安檢時被拒絕攜帶,最后這位旅客只得重新返回值機柜臺辦理托運,由于排隊旅客較多,差點延誤了自己的行程。
隨著中秋、國慶的臨近,攜帶酒類物品乘機的旅客有日漸增多的趨勢。對此,鄭州機場提醒:酒類物品不可隨身攜帶,但可作為行李托運。酒精度24度以下(含24度)的酒類物品,托運數量不受限制;酒精度在24度(不含24度)至70度(含70度)的,托運總量不得超過5升;酒精度在70度(不含70度)以上的不得辦理托運。酒類物品的包裝應符合民航運輸有關規定,免費托運行李額為20公斤。
來源:河南商報 編輯: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