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日晚,廣州出臺了“國五條”實施細則,明確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漲幅要低于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幅,加緊住房限購審核,要求非戶籍居民家庭購房需連續繳交1年以上正常納稅證明或社保證明。規定還提出,根據情況可能提高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
3月31日,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貫徹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通知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明確工作問責機制、進一步嚴格執行商品住房限購措施,提高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依法嚴格征收個人所得稅、加大普通商品住房和用地供應、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加強商品房價格監管、完善市場監測分析和輿論引導、加緊研究建立多層次住房供應體系等幾個方面提出了具體措施。
意見提出,2013年房價控制目標為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漲幅低于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幅。2011年,廣州新建商品住宅成交均價同比上漲2.5%,2012年同比上漲4.8%。
值得注意的是,同日廣州還公布了2013年土地供應計劃,其中全市住宅用地計劃供應5.95平方公里,比過去5年平均實際供應量4.48平方公里多出1.47平方公里。
意見加強了限購住房的條件限制。此前,非戶籍居民家庭在廣州購房只需要提交累計繳交1年以上的社保證明或正常納稅證明,而此次將“累計繳交”調整為“連續繳交”,同時明確“不認可補繳納稅證明或社保證明購房”。
意見還提出,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可結合2013年廣州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和房地產市場調控的相關要求,提高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
在廣州版細則中,對于二手房交易稅如何操作并未明確,只是表示相關細則正由地稅和國土部門研究,明確后才向社會公布。
意見表示,廣州下轄的從化、增城兩個縣級市的限價、限購政策將由本地政府結合實際實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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