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旅游局支持福建自貿區 平潭離島旅客購物免稅
東南網3月24日(本網記者陳楠)近日,國家旅游局下發了支持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旅游業開放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將擴大旅行社業開放,支持外資合資旅行社經營出境游業務,允許3家臺資合資旅行社試點經營福建居民赴臺灣地區團隊旅游業務、支持平潭離島旅客購物免稅、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落地。
臺灣導游可在大陸執業
《意見》中增加經營出境游外資旅行社數量,創新管理體制,支持創新對旅行社經營的事中、事后監管模式。支持在福建自貿區內設立的外資合資旅行社經營大陸居民出國(境)(不包括赴臺灣地區)的團隊旅游業務;允許3家臺資合資旅行社試點經營福建居民赴臺灣地區團隊旅游業務。
《意見》放寬了旅游從業人員限制,支持臺灣合法導游、領隊經有關旅游主管部門培訓認證后,換發證件在自貿區所在設區市(或實驗區)執業。支持在自貿區內居住一年以上的臺籍居民報考導游資格證,并按規定申領導游證后在大陸執業。
支持平潭建設國際旅游島
國家旅游局將會同有關部門,支持平潭離島旅客購物免稅、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遇稅政策落地。在平潭推行國際通行的旅游服務標準,加快旅游要素轉型升級,開發特殊旅游產品,拓展文化體育競技功能,建設休閑度假旅游目的地。在改革試驗、資金安排、規劃及實施、國際旅游市場拓展、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
積極推動特色醫療、娛樂演藝、職業教育、旅游裝備等相關領域的開放,形成新的特色旅游區域,提升區域旅游競爭力,實現整個服務貿易發展水平的提升。
實現自貿區口岸過境免簽或長時間停留
《意見》將推動實施旅游便利化措施,積極爭取海關、交通、公安等管理部門進一步優化管理措施,推動人員流動便利化,實現自貿區口岸過境免簽或自貿區所在省市長時間停留等更加便捷的簽注措施;推動與旅游業相關的郵輪、游艇等旅游運輸工具出行的便利化,重點突破在口岸通關、監管查驗、碼頭設置、牌照互認、航行區域規劃等方面的政策難點。
鼓勵旅游金融產品創新
《意見》提出加強旅游業尤其是極具競爭優勢的旅游新業態進行區內注冊區外服務的制度創新。支持郵輪、度假區、低空飛行等領域的企業納入自貿區框架管理。同時,鼓勵旅游金融產品創新,開拓適合旅游業特點的對外投資、融資、并購多種渠道,提升旅游產業的國際化和現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