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發布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和獵捕方法
東南網3月23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姚瑾)日前,省林業廳發布通告,明確列舉在全省境內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和獵捕方法。
近年來,省內外均發現一些破壞性極大且現有法律法規未規范的獵捕工具和方法,例如:電擊裝置(即高壓電線,俗稱“電貓機”)、粘網、聲音誘捕、投放麻醉物等。這些獵捕工具和方法不僅給野生動物布下天羅地網,不分雌雄成幼趕盡殺絕,對野生動物資源構成極大破壞,還時常造成人畜傷亡。
根據我省實際情況,此次新增的禁獵工具和方法包括:射擊運動槍支、小口徑步槍、鳥銃;農藥、爆裂物、麻醉物及其他化學制劑;電擊裝置、陷阱、捕打機、粘網、聲音誘捕以及采集、撿拾鳥綱、爬行綱、兩棲綱野生動物的卵(蛋),破壞野生動物巢、穴以及繁殖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