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平潭蓄勢自貿區試點
近日,“海峽號”從福建平潭澳前碼頭首航開往臺北。該航線開通進一步彰顯福建平潭綜合實驗區兩岸主通道功能,凸顯平潭的樞紐地位,也必將推動兩岸形成更大范圍的交流合作,促進經濟、文化、社會的融合發展。
福建平潭綜合實驗區近日再迎政策利好,率先實行工商制度改革,放寬市場主體準入,這令包括臺商在內的投資者在平潭創業出資壓力減少,可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直接登記”。
專家、臺商和有關負責人認為,在平潭封關進入倒計時的重要時刻,平潭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將把平潭的軟環境建設帶入新階段,有利于平潭積極爭取自由港政策和自由貿易區試點。
率先實施商事登記制度改革
平潭綜合實驗區商事登記改革及相關配套制度新聞發布會近日在福州舉行。據悉,《平潭綜合實驗區商事登記管理辦法》(下稱“《辦法》”)11月26日經省政府常委會議審議通過,29日公布施行。平潭已研究通過《辦法》的實施細則,12月1日起公布施行。
據福建省工商局副局長黃培惠介紹,十八大以來,中央相繼就推進工商登記制度改革作出重大決策部署。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推進工商注冊制度便利化。《辦法》在此背景下出臺,主要包括9方面內容:
———先照后證。除涉及國家安全、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等需要前置審批的項目外,都實行后置管理。商事主體領取營業執照后,即可開展不需許可審批經營項目的經營活動。
———直接登記制。將臺資企業直接登記制向實驗區所有鼓勵類、允許類外商投資企業延伸,企業免于提交審批機關文件,直接到登記機關申請注冊登記。
———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公司股東或者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的出資額、出資期限、出資方式及出資責任等,商事登記機關只登記認繳注冊資本總額,申請人無需提交驗資報告。股東或者發起人實際繳付出資后,憑驗資機構證明向商事登記機關辦理備案,并作為備注事項記載于營業執照中。
此外,還包括放寬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放寬經營范圍登記、企業年檢制度改為年度報告制度、自主選用名稱、建立商事主體經營異常名錄和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以及外資企業全程電子化登記。
其中,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是此次商事改革的亮點之一。黃培惠舉例說:“比如,過去我們實行實繳制,要求股東在2年內出資到位、首次出資額不低于總資本的20%等,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后,股東或者發起人可根據公司實際運營情況,自行分批進行繳納。”
不過,實行注冊資本認繳制,并不意味著投資者可以隨意亂報注冊資本。黃培惠表示,股東或發起人最終是以自己認繳的資本數額為限承擔法律責任的,“比如我認繳1000萬元注冊資本,實際繳納只有100萬,但在公司最后終止清算時,必須按1000萬元承擔責任。”
另據黃培惠介紹,繼平潭之后,明年一季度之內,福建將在廈門市、泉州市、福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福州保稅港區、福州臺商投資區等,試行開展工商登記制度改革。明年9月之前,在福建省全面推行工商登記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