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官員與父親壟斷校服采購8年斂財過億
當前,國家和地方還沒有出臺針對校服的招投標法律和制度規范,各地各自為政,質量標準不一,監管主體不明確,致使校服采購招標亂象及“毒校服”事件的一再發生。
廣東一“父子店”壟斷校服采購八年
廣東河源紫金縣教育局副局長蔡志濤,主管教育后勤產業,其父所辦企業通過當地招標“獨家”壟斷當地校服供應8年,家庭房產價值超千萬元。日前,蔡志濤被撤職,其他相關責任人也受到了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此案令校服市場尋租腐敗鏈浮出水面。
記者赴當地調查了解到,紫金縣校服采購供應實際上由蔡以“父子店 ”的形式壟斷8年之久 。 蔡自1990年起任當地教育局勤工辦主任,2008年升任副局長,一直主管全縣校服采購和監督。
作為監管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本應遵守有關規定,采取回避原則,不可利用職務之便為直系親屬謀利。然而,據紫金縣教育局勤工辦主任林縣文說,自2005年河源市對校服供應進行統一招標后,蔡志濤父親開辦的愛格樂制衣有限公司便成功“中標”,成為紫金縣校服的指定供應商。八年來,獨家壟斷的局面一直未變。
紫金縣約有中小學60多所,學生10.9萬余人,各所學校的校服款式數量并不相同。根據當地物價局的規定,紫金縣學生校服夏裝為小學66元/套,中學76元/套;冬裝小學79元/套,中學91元/套。記者在紫金縣爾菘中學了解到,高一學生一入學需購買四套校服。
據當地相關人士測算,當地校服出廠價至多夏裝30元,冬裝50元。全縣10.9萬的學生,一年校服總收入大約3400萬元,減去1600萬的成本,可凈賺1800萬元,8年來這種“父子店”斂財過億。
由于“老子生產,兒子監管”,當地校服的質量問題也長期受到質疑。記者發現,這些校服只簡單標明了碼數、紫金縣教育局監制等字樣,沒有標明生產地址、面料成分、等級等信息。爾菘中學一名鐘姓校長告訴記者,曾經有一批校服穿了一學期就掉色掉得很厲害。該校校服是由學生自主設計,生產廠商則是由教育局工勤辦指定,學校方面并沒有自主選擇權。
而紫金縣的學生家長近年來多次在當地社交網站“紫金論壇”、“河源論壇”等發帖反映,指出校服為無出廠日期、無生產地點、無合格證明的“三無”產品,新校服化學氣味濃重,要求教育局檢測學生校服甲醛、PH值等項目是否超標。
規范缺失致采購招標亂象頻生
河源紫金校服質量問題并不是個案,今年2月初,上海抽查的校服中約有三成不合格,甚至還檢出了致癌物質,出現問題的企業3年間4次抽查不合格,卻還能繼續生產。而在前不久,湖北省紀委向社會公布了武漢市江岸區育才第二小學濫訂校服問題的查處情況。經調查,武漢育才二小存在變相強制購買校服、征訂套數和頻次過多等問題。
記者調查發現,當前國家和地方還沒有針對校服的招投標法律和制度規范,各地各自為政,質量標準不一,監管主體不明確,致使校服采購招標亂象及“問題校服”事件一再發生。
第一,適用法律法規缺乏。
廣州市教育裝備中心后勤產業管理辦公室主任張聘輝說,目前針對校服的一些規定主要都是紅頭文件,沒有規章及以上位階的法規規范,廣州市校服招標工作主要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政府采購法》,但校服招投標工作并不完全適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34條規定,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這實際上對招標投標中領導干部回避制度作了明確的規定,但是在校服招投標實際操作中卻難以監控。據一些負責校服招投標的基層工作人員反映,他們只能做到直接參與招標的工作人員、評審專家與投標人沒有利害關系,至于“上級領導是否會與競標單位存在利害關系,作為下屬單位,我們無法獲悉。這需要上級紀委的介入才有可能避免。”
而在對競標單位的資質審查上,只是集中于對企業規模、設備、人員資質、生產水平、承擔風險能力等基本審查,其他方面的審查難以涉及,因此如果沒有檢舉舉報的話,較難發現領導干部在管轄范圍內利用職權之便的牟利行為。
其次,招標方式無規范滋生腐敗空間。
記者了解到,目前在校服采購上進行的招投標制度各地不盡相同。廣州市采取了12個行政區獨立招投標的方式,河源市紫金縣采取了河源市市級招標,而上海等地則采取了以學校為主體,進行單獨招標的方式。缺少招標規范給虛假招標、圍標串標等腐敗行為創造了空間。
國家教委1993年印發《關于加強城市中小學生穿學生裝(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的通知,這是目前為止教育部專門規定校服問題的唯一一個文件,其中并未對校服招投標方式做出明確要求和規定。
2009年,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民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發布了《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的通知》,規定“校服的制作實行公開招標,盡可能降低費用。具體的招標辦法由地級以上市教育、價格、財政、糾風部門制定”。然而,廣東省目前各地也是各自為政,沒有統一的校服招投標規范。
第三,監管主體不明、監管手段缺乏。
一直以來,各地校服監管的部門不統一。紫金縣教育局勤工辦主任林縣文說,按要求勤工辦須對校服的價格和質量進行監管,但是勤工辦實際上就他一個人,對于全縣數量龐大的校服他根本沒有條件和能力進行監管,“是中標單位生產的,就相信它是合格的。”
據廣州市教育裝備中心副主任劉熾賢介紹,廣州市中小學校服由教育裝備中心統管,教育裝備中心是教育局下屬的事業單位,教育局后勤產業管理處就放在這個中心。但全國對校服管理的情況并不一樣,有的放在勤工辦,有的放在后勤辦,有的放在后勤裝備協會,有的放在勤裝中心,其上級主管部門不盡相同,國家對此問題沒有明確權責主體,造成管理和溝通上的困難。
第四,“價低者得”的招投標制度暗藏安全風險。
目前大多數地方的校服招標都遵循著“低價者得”原則,這往往讓中標企業難以回本,只能以偷工減料或者以次充好辦法來從中謀利。據了解,近年來棉花的價格從2.7萬元/噸上漲至4萬元/噸,加上人工成本的持續高漲,為維持利潤水平,一些企業就打“材料”的主意,將成本轉嫁到學生和家長身上,這是“毒校服”集中爆發的主要原因。
切斷“灰色利益鏈”亟須政策支持
針對當前頻發的校服采購招標亂象,一些業內人士表示,應通過建立適宜城鄉的校服生產質量標準和定期招投標制度,確定一批相對穩定的具備資質的廠家,多部門聯動監管,暢通社會投訴和意見反饋機制,切斷校服采購可能產生的灰色利益鏈。
長期從事校服管理工作的劉熾賢、張聘輝等基層干部建議,首先應從國家層面制定統一的指導規范,明確各部門的權責和協作制度,有利于地方開展校服招投標工作,保障校服安全生產。
其次,中標價格需要綜合考慮,改變“價低者得”的現狀。劉熾賢說,目前廣州有的區縣采取中標單位的最低價,但更多的是采取中標單位的平均價。一味壓低價格,沒有考慮到生產成本和企業的合理利潤,難保企業鋌而走險,在原料和生產工藝上降低質量要求,最終影響到校服的質量安全。
第三,適當減低企業檢測成本。由于校服生產過程中送檢費用全部由企業承擔,企業的負擔加重,成本難以消化,最終轉嫁給學生和家長。廣州市龍格派服飾有限公司經理楊麗娟說,廣州市對校服檢驗打了九五折的優惠,但是總體來說檢測成本還是比較高,企業在履行安全生產的社會職責時,也希望有關部門能夠給予檢測費用的優惠扶持,協助企業共同做好校服質量把關的工作。(記者 鄭天虹 黃浩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