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價局發布春運價格政策提醒:不得肢解服務內容變相收費
福建省物價局22日召開2013年春運價格政策提醒會,要求客運企業必須嚴格執行道路旅客運輸票價最高限價政策,票價不得超過各設區市政府部門公布的最高限票價;行李打包、寄存等延伸服務收費不得超過最高限價標準,不得強制服務和收費,不得肢解服務內容、巧立名目變相收費。
票價和服務價格須明碼標價,票價標準要在春運開始前向社會公布,道路客運票價有變動的至少提前5天公布,延伸服務收費標準要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收費依據。
據了解,春節期間,我省經依法批準設置的收費公路(含收費橋梁隧道和機場高速公路)對7座以下(含7座)載客車輛實行免費通行政策。
春運期間,物價部門實行全天候值班制,接受“12358”投訴。(記者 潘園園 通訊員 程飛)
實習編輯:李怡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