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一供貨商賣假神戶牛肉 結果被判賠34.8萬元
神戶牛肉是餐桌上的奢侈品,每公斤至少要賣數千元。但是,目前市場上賣的神戶牛肉多數是假貨。近日,廈門一家供貨商因向酒店供應假神戶牛肉被判賠償34.8萬元。
據了解,我國從2001年開始,就禁止從日本進口牛肉及其相關制品。所以,目前市場上銷售的所謂日本神戶牛肉不是假冒的,就是走私的。
酒店賣假 每公斤賣2641元
經查,從2008年9月起,這家酒店的日本餐廳就打出了限量出售神戶牛肉的招牌,每份牛排少則兩三百元,多則六七百元,比普通牛肉貴十幾倍。
有了“神戶”這個“奢侈品招牌”,酒店引來了不少消費者。一年多時間,酒店就賣出265公斤牛肉,銷售額高達70萬元。細算下來,每公斤牛肉能賣到2641元。
2010年10月,廈門市工商局在檢查中發現,該酒店出售的“神戶牛肉”,竟然不是從日本進口的。因為,酒店無法出具該牛肉的動物制品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海關報關手續、產地證明等相關進口手續。
工商部門認為,該酒店的行為屬于虛假宣傳或不正當競爭,遂作出沒收酒店違法所得31.8萬元,并處罰款3萬元的決定。
真相揭曉 牛肉其實中國產
隨著案情的深入,銷售鏈條的真實狀況展示在公眾面前。原來,2008年至2010年期間供貨商向酒店提供牛肉。在供貨商提供的報價清單上,標注的是產地為日本的神戶,而供貨商實際提供的牛肉產地在國內。
為什么牛肉沒有進口手續?酒店質問供貨商,供貨商坦承,這些牛肉其實不是神戶牛肉,而是產自東北一帶的和牛,是百分百的中國產,所以沒有進口手續。
供貨商還說,酒店應當知道中國是禁止進口日本牛肉的。之所以在報價單上注明是神戶牛肉,那是應酒店要求做的,打著神戶牛肉招牌對外賣的也是酒店,因此酒店要自負其責。
2011年12月,酒店以上述損失系供貨商違法違約行為所致,向廈門市思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供貨商向其賠償經濟損失34.8萬元。
此案歷經兩審,近日,市中級法院終審判決認定:供貨商違約,應賠償酒店34.8萬元。
法官說法 供貨商售假屬違約
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法官認為,供貨商顯然知道國家關于牛肉進口的禁令,其明知所銷售牛肉并非日本牛肉,還欺騙酒店,以“神戶牛肉”名義銷售給酒店,導致酒店錯誤地以 “神戶牛肉”進行對外銷售,供貨商的過錯是明顯的。
法官說,依照約定,供貨商應當交付 “神戶牛肉”及相關的合格證明,但是,供貨商卻知假賣假,其行為已構成違約,由于該違約行為致使酒店被工商局處罰。酒店被罰的損失是由供貨商的違約行為造成的,因此,供貨商應當對酒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記者 陳捷 通訊員 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