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失誤多給六百元 客戶還錢還要付利息
經溝通,銀行承認是工作人員失誤,并將利息還給客戶
近日,福州的王女士要注銷自己的信用卡,卻被銀行告知她取現的600元未付清,還要支付按每日萬分之五計算的取現利息。她納悶:“我只是取空卡內余額,并未拿卡取現啊。”
原來,是銀行柜臺工作人員弄錯了,將王女士卡內余額66.74元看成是667.4元,多給了600元錢給她。對此,王女士不解:“既然是銀行工作人員的失誤導致的,為何產生的取現利息要我來承擔?”
據王女士介紹,兩年前,她在某銀行辦理了信用卡,用來貸款買車。如今,車貸還清,她便想注銷這張卡,便于本月17日上午到該行福州楊橋中路一分理處辦理。她向柜臺工作人員提出要取空卡內余額,并注銷這張卡。柜臺工作人員便將667.4元給王女士,并說注銷信用卡要客戶向總行申請辦理。
10月29日,王女士撥打該行總行熱線,提出要注銷這張信用卡。總行客服人員說,她還有取現的欠賬600元未付清,從取現17日開始至當日,此期間產生的每日按萬分之五計算的取現利息(約3.5元)要支付。王女士稱,她只是取空卡內余額,并未取現。總行客服人員經查詢,發現是福州一分理處的柜臺工作人員失誤,將王女士卡內余額66.74元看成是667.4元,多給了她600元。不過,客服人員表示,按銀行規定,王女士還是要付這筆取現利息。
對此,王女士感到不解:“盡管取現利息不多,但既然是銀行工作人員的失誤導致的,為何產生的成本要我來承擔?”之后,王女士將這一情況向當時辦理取余額的分理處反映,經過溝通,該分理處將取現利息匯到王女士的卡上。
昨日,王女士通過跨行轉賬,將那600元及其取現利息匯給該行總行,為此還付了3元跨行轉賬費。
編輯:馮媛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