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三寶之一的福州紙傘
雨傘像柴、米、油、鹽一樣,是過去福州人居家、出行少不了物件,這便成就了福州曾經興盛一時的紙傘業。清末民國時,福州市紙傘作坊號稱有300多家,以致《福州史志》記載:“福州洋中亭一帶,每隔幾米,便有一家傘店。”
至上世紀30年代,福州與浙江溫州、廣東佛山并稱中國“三大傘市”,而在此之前,福州紙傘已大量出口。1915年,福州紙傘參展美國巴拿馬世博會,獲得銀獎;1933年,福州紙傘又在美國芝加哥世博會上獲得優秀獎。
千年前江浙工藝入閩
《福州史志》記載,唐至五代時期,河南人王審知率兵南下入閩建立閩國,制傘工藝也由中原的江浙地區流入福州,距今已逾千年。
據傳,當初由開閩王王審知帶來的油布傘是直柄式,傘身粗大,但能遮雨御日,可用多年不壞。后來閩清生產的油布傘、油紙傘的樣式大多來源于江浙地區的樣本,工藝上又有了改進,油漿足厚,可經得起烈日暴曬,不怕暴雨打擊。
經過宋、元、明幾百年的更新換代,福州紙傘一枝獨秀,得到快速發展。由于取材優異,精工細作,式樣美觀,攜帶方便,福州紙傘不僅在國內深受顧客歡迎,還出口遠銷國外。
清時,乾隆四十八年(公元1783年),福州雨傘出口量僅次于布匹、瓷器,而居第三位。晚清至民初,福州府全城傘店大小共300家,1920-1937年,最高年份銷量達30萬把,最低年份也有十幾萬,其中70%銷往中國香港、南洋以及歐洲,30%銷往鄰省和北方各縣市。
據“楊常利”傘業的后人楊斌先生回憶,當年福州雨傘商號屬于廠商級規模的大戶,只有“楊常利”和“富貴”兩家,專門制售綢傘和各種紙傘;中等規模的有陳世泰、林新利、潘忠明等十余家,專制全料傘,有時也制上等紙傘;小戶約有200多家。
“傳統制傘,分制傘骨、制傘、傘頭、傘柄、繪花等部分,五部藝各自獨立,分工合作,互相依存,一個人若能完成其中之一即為‘全藝’。”楊斌介紹,新中國成立前專門制售制傘原料的專業戶,多在福州市北郊、義中、古城、南港、陳厝等地,其中做傘柄的十戶,做傘紙的六戶,做傘頭的三戶,做傘軌的二戶,做傘環的一戶;在福州紙傘產業中,制傘骨技術最棒的當數后洲幫,制傘柄最好的則是洋中亭王依犬家,傘畫師很多,佼佼者有程家寶、劉夢秋、林永欽等人;而專門盤售雨傘的商號還有潘永泰、魏大妹兩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