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照規定
軍照申請小車駕照免試
持軍隊、武警部隊駕駛證申請地方駕駛證的,需要提交申請人的身份證明、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證明、軍隊或武警部隊駕駛證。
其中,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的,應當考試科目一和科目三;申請其它車型包括小型汽車的,免予考試,直接換領地方駕駛證。需要參加考試的,應當自車輛管理所受理之日起三年內完成考試。
持境外駕駛證申請換領我國駕駛證的,需要提交申請人的身份證明、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證明、所持境外駕駛證。
境外駕駛證上沒有中文表述的,還需要提交中文翻譯文本。其中,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的,應當考試科目一和科目三;申請其它車型包括小型汽車的,應當考試科目一。
需要提醒的是,境外駕駛證必須是具有單獨駕駛資格且非臨時性的有效駕駛證件,存在駕駛證超過有效期、臨時性駕駛證或者簽注駕駛限制條件等情形的,不能換領。
持境外駕駛證換領我國駕駛證,需要參加考試的,應當自車輛管理所受理之日起三年內完成考試。
考試方法
路考場考預約不得超5次
123號令明確了實際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里程,規定大型客車、中型客車考試里程不少于20公里,其中白天考試里程不少于10公里,夜間考試里程不少于5公里;牽引車、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考試里程不少于10公里,其中白天考試里程不少于5公里,夜間考試里程不少于3公里;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汽車考試里程不少于3公里。
123號令規定:一是三個科目按順序分別預約考試,每個科目預約后可以考試一次、補考一次。不參加補考或者補考仍不合格的,應當重新預約考試;二是駕駛技能準考證明有效期內,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預約次數各不得超過五次(即:各有十次考試機會),123號令實施前已經預約的考試次數不計算在五次預約限制次數中。第五次預約考試仍不合格的,已考試合格的其它科目成績作廢,學員需要重新從科目一開始考試;三是科目一和科目三的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沒有預約次數的限制。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必須在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合格后才能參加,考試不合格的,可以直接申請補考,之前已通過的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合格成績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