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實行“尾號限行”措施后,部分單位領導干部占用兩輛車以應對限行。昨天(22日)記者獲悉,北京市監察局在回復政協委員提案時表示,今年本市將開展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除了超編車、超標車,還將重點查處領導干部違反規定占用兩輛公務車的問題。
在北京某單位工作的李女士向記者介紹,該單位某領導每月拿著3600元車補,還占著單位兩輛車換著開,不但油費、過路費全報銷,這兩輛車在小區的停車費也要報銷,“一輛車180元/月,兩輛車360元/月”。據透露,去年這兩輛車的花費達12萬余元。
而記者采訪了解到,這種情況并不在少數,自尾號限行措施實施以來,不少單位領導干部都有兩輛公車備用。
在今年“兩會”上,市政協委員、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副教授鄒正方提出了“關于北京市應該盡快實施公車改革”的提案。鄒正方表示,公車改革不能僅僅滿足“零增長”,還應在使用上,包括對公車的行駛里程、油耗、公車保養維修的費用等實行監督。比如在防止公車私用環節上,可加強群眾監督,“在公務用車的醒目位置貼上相應的標識。”
市監察局日前對鄒正方委員提案給出的回復稱,2011年北京市將開展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專項治理的范圍包括:北京市各級黨政機關及其所屬行政單位;各級黨委和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各人民團體;各級人大機關、政協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其他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治理內容包括超編車、超標車、領導干部違反規定占用兩輛公務用車,違反規定為市直機關處級領導干部及處級以下領導干部配備相對固定用車;違反規定換車、借車;攤派款項購車;豪華裝飾公務用車和公車私用等。
市監察局表示,“十二五”期間,本市將嚴格控制公務用車增長,各級黨政機關、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不再增加公務用車“指標”。公務用車原則上只更新不新購;嚴格控制購車經費審批,市級部門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經費預算原則上實行零增長。從2011年開始,公務用車指標、購置經費及運行經費、車輛信息公開工作實行分級管理。
來源:北京晨報 編輯: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