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報復婚外情人與自己分手,北京環衛工人劉曉靜在情人喝的雪碧中投毒,制造了震驚一時的“雪碧投毒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6日對此案作出終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劉曉靜有期徒刑7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另一名案犯高星原被判有期徒刑5年。 5月26日,被告人劉曉靜(右)、高星原在聽法官宣讀判決書。據了解,2009年初,劉曉靜與馬賽結識,后來發展成情人。此后,由于家人反對,馬賽提出分手。2009年9月,劉曉靜結識保安高星原,劉曉靜在對方的“指點”下決定投毒報復馬賽。2009年11月7日,劉曉靜將馬賽約到北京西單一家商場吃飯,并趁馬賽不在時,將水銀倒進雪碧里,馬賽喝下后,被醫院確診為汞中毒。新華社發
來源:新華網 編輯:于姝楠